国网新疆塔城托里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沥青混凝土)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新疆塔城地区2026年07月27日
点击登录查看生产综合用房项目现因工程需要,须采购 沥青混凝土 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地点:塔城地区托里县
2、采购详情:详见清单。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项目特征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沥青混凝土 | AC-13F | 吨 | 689.00 |
3、付款方式:
货款分期支付。每月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发票后7日内,项目所需货物供完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80 %,至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7 %,剩余 3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质保期6个月。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产品、银行承兑汇票。
5、单价包含:产品单价为含税价,包含运输、装卸、中转、检验检测费、到达交货地点前所有的运杂费、保险费、出库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6、其他说明:货物为国标尺寸,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并提供检测报告,货到现场抽检合格,若因质量不合格及未通过检测,则所有损失由供货方承担,货物送到现场由施工方负责安排卸货清点,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7、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材料销售或沥青混凝土制造与销售等类似经营范围经营许可)
8、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或未参加投标,或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投标无效。
(2)IP地址重复:
① 初次重复记入短期黑名单,6个月不得参与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② 第二次重复记入中期黑名单,2年不得参与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③ 第三次及以上重复记入长期黑名单,5年不得参与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3)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6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9、招标人有权根据报价情况,在集采平台上开启调价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