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聚源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7.45亩国有农用地经营权出租(2)项目流转公告
全部类型新疆阿克苏2026年07月25日
编号:****
流转公告
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点击登录查看决策会议决议通过,同意 点击登录查看7.45亩国有农用地经营权出租(2) 项目在阿克苏地区****
|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7.45亩国有农用地经营权出租(2) |
| 标的位置 |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柯柯牙水管站四队 |
| 四至范围 | 东至 林地 西至 林地 南至 林地 北至 林地 |
| 标的面积 | 7.45亩 (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 标的性质 | 国有 |
| 标的使用现状 | 为苹果林,处于非盛果期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流转底价 | 3400元/年 |
| 流转期限 | 1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止 (不满15年按15年计算) |
| 流转标的用途 | 已种植苹果树,受让方须对标的内苹果树进行经营管理,保障其正常生长 |
| 其他说明 | 1. 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 3400 元、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成功报名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meetnet.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户号码:3**** 1111 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塔北路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竞拍保证金使用的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 - 竞拍保证金”。 2. 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 2 种: (1)一次性支付,于成交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缴纳。 (2)按年支付,具体时间: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上一年度 11 月 30 日前支付。 3. 该流转标的水电齐全,道路通畅。 4. 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款项和时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
5. 该流转标的已种植苹果树,受让方须对标的内苹果树进行经营管理,保障其正常生长,苹果树如自然死亡,受让方须补种相同品种的苹果树。
6. 未经转出方同意,受让方不得再次流转本次交易标的。
7. 受让方须对流转标的范围内的林带进行管护。
8. 受让期限届满或交易合同终止、解除时,受让方对流转标的范围内投资建设形成的地上附着物,须无偿、完好移交转出方,受让方不得随意损坏,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转出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及相关费用。
9. 标的挂牌数量与实际流转数量不存在差额,如存在则扣减/增加差额部分,如产生勘测费用则由受让方承担。(存在差额部分的,须出具情况说明)。
10. 原受让方及转出方所在组织内部成员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11. 在流转期限内,受让方须履行对林地内果树的经营管理义务,保障果树正常生长,严禁人为砍伐、损毁标的内正常生长的树木;果树生长期间产生的全部收益,归受让方所有。
12. 在流转期限内,流转标的内的苹果树如自然死亡,受让方须补种相同品种的苹果树,补种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3. 该流转标的网络竞价幅度为 1000 元/年。
14. 其他条款详见转出方与受让方签订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
1. 本项目开展委托转出过程中若采用竞价方式的,应当确定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为最终成交方。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放弃本项目或不按照要求缴纳(竞拍或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产权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提出受让方(竞价人)报价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受让方(竞价人)为最终成交方,也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重新挂牌流转。
2. 意向受让方请再次充分知悉,在被确认为项目最终受让方后,须按照产权交易中心(公司)交易规则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相关事宜以最终受让方与产权交易中心(公司)签署的《意向受让协议书》为准。
3. 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合作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4.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5. 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6. 受让方对于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7. 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公告时间 | ****至****
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刘慧婷(****)
陈勇涵(****)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李雪梅(****)
阿克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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