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边合区热源节能降碳升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二次)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黑龙江牡丹江2026年07月24日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边合区热源节能降碳升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过程造 价咨询服务(二次)组织询比采购。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边合区热源节能降碳升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 务(二次)
1.2项目编号:****
1.3采购预算:470000.00元(按黑价联【2013】39号文件收费标准折扣率报价,工程总造价为 7607.40万元,本项目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且不超过采购预算。)。
1.4资金来源及构成:政府投资
1.5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有关的服务。建 设绥芬河边境经济合作区锅炉房一座,新建2x50t/h 蒸汽锅炉及其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包括:锅炉热 力系统、水处理系统、烟风及环保系统(送风、引风、除尘、脱硝、脱硫、烟囱)、燃料与灰渣系统,锅炉房强、弱电系统及热工控制系统,汽水换热系统及厂区采暖换热系统。
1.6服务地点:绥芬河市边境经济合作区。
1.7合同履行期限与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 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1.8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包括有关规范、规程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质量标准》等的要求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1.9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2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2.4意向供应商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 本项目。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09:00至****17:00(北京时间)期间,通过“企业信用代码+密码”方式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3.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
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3 CA证书办理方式:线上办理--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首页-统一注册认证入口(初始入口)进行账号登录,通过“企业信用代码+密码”方式登录,点击证书申请,按页面提示进 行CA证书办理。
线下办理地址:哈尔滨市****
CA证书办理咨询:****
3.4询比文件每包售价0元,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下载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300元/标包。支付方式: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项目结束后进入项目标书 获取界面开具发票。
4.2供应商缴纳系统使用费后方可上传响应文件。
5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 ****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 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递交使用CA锁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6.2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开启/评审时间及地点
7.1开启/评审时间: ****10时00分
7.2开启/评审地点: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绥芬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刘冰、崔明飞、王亮
电 话:****-3092
邮 箱:****@zzgj.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