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潭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红河2026年07月22日
公告详情
小龙潭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小龙潭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20.0% 贷款 80.0%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工程额定容量50.1MW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电力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备采购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弥勒市能源局(****)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经办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负责人: | 杨梅 |
| 经办人: | 杨梅 |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小龙潭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08:30 |
| 开标地点: | 弥勒市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5566.3104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选择一家光伏组件供应商供应小龙潭光伏发电项目所需光伏组件。本次采购预估容量为69.57888MWp,采购型号为单晶硅N型620Wp至650Wp双面双玻光伏组件,最终采购量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货范围包括整套光伏电池组件、配套装置和材料。 (2)用于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所供设备维修的专用工具及材料等。 (3)用于十年质保期的备品备件(具体数量)和消耗品,提供推荐的清单和单价。 (4)提供组件设备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所需要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图纸。 (5)提供光伏电池组件产品参数表、产品Ⅳ参数、产品缺陷检测图像等资料。 (6)提供光伏电池组件安装指导、配合调试等技术服务,以及运行人员的培训、质保期内的计划和非计划维修和保养等。 备注: (1)供货设备对应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内容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 (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产品及其后续升级换代产品的相互兼容性(至少保证向下兼容)、可互换性、可替换性、机械和电气接口的一致性。 (3)备品备件必须与供货设备元器件完全相同,专用工具必须满足供货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等作业的实际要求。 具体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项目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仅接受生产商或制造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起至今(以出货时间为准,出货时间可以是到货时间或验收时间)至少具有1项与本次招标产品类似设备(单晶硅N型620Wp至650Wp双面双玻光伏组件)的销售业绩,且单个销售业绩不少于40MWp。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合同主要内容(供货合同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合同封面、供货容量、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到货证明或业主验收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须同时具备销售证明及验收证明或到货证明),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材料的扫描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说明:若是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相关业绩,但需提供其具有制造能力的证明材料及所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如产品认证证书、型式试验报告等)。 |
| 其他: |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需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项目的财务能力,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3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要求同前)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要求同前),并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的承诺书(加盖公章)。若无法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详细说明原因,并提供本单位财务报表,同时出具报表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取得赋码,未赋码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 3.1.4其他要求: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需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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