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附属楼水电耗材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普洱市2026年07月21日
1、项目名称: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附属楼水电耗材采购项目比选
2.采购方式:比选;
3.预算金额:38000元;
4.采购需求: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需采购一批感应灯、感应大便冲水阀、感应小便冲水阀、感应水龙头、插座、电线、空开、脚踏冲水阀、节能灯、LED灯等水电耗材,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服务保障:质保期为一年,一年内该产品出现非人为故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质保,发生故障比选申请人需要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完全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1.2比选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比选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1.7比选申请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截止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普洱市****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651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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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普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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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