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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委托,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江湾所食堂餐饮服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湾所食堂餐饮服务
2.采购项目内容:江湾派出所位于凉城路2130号,就餐人数约为150人(最高峰为200人)。响应方根据本项目餐饮性质特点制定餐饮管理服务保障措施。(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项目预算:72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4.服务期限:12个月
5.项目编号:****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政策等相关政策。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未失信证明需打印并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凡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报名时间:请到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参与项目,并于****至****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需提前电话预约)。
凡愿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上述时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静安区****
未按规定提供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本公告不得擅自转载,由此引发的所有相关责任均由转载人承担。
五、磋商响应方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方应于****9:3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静安区****
六、磋商文件售价:800元/本,现金出售,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上海市****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静安区****
联系方式:管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