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1栋2单元8层3号房产转让
全部类型湖北十堰2026年07月16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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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信息委托方基本情况保证金设定
项目信息
标的名称 湖北省武汉市****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项目信息
涉案房产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1栋2单元8层3号,建筑面积89.97平方米。产权证号为:鄂(2019)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号。
重大事项披露 1.标的为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罚没涉案房产,转让方仅对处置审批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对房屋质量、隐性权属瑕疵、历史债权债务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2.标的房产为纯毛坯状态,按现状转让,标的房屋结构、权属档案信息等全部现状瑕疵均以现场实物及现有档案资料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完成现场踏勘,一经报名、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知悉并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所有瑕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交易。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完全知晓转让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房地产限购政策,不因转让标的办理过户中的风险,而请求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十堰公司承担责任。标的房产过户全部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在武汉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
5.受让方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全额划转至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逾期未签约、未足额付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处置标的资产。
6.本次房产转让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所涉及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委托方基本情况
委托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所在地区 湖北省 - 十堰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B****
成立日期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 27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
意向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认可本次资产现状及全部交易规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方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十堰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间17:00前到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点击登录查看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点击登录查看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按时缴纳价款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缴纳价款并放弃受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