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利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张家界2026年07月15日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的点击登录查看审判法庭扩建项目(项目编号 ****)已于****完成开评标工作。因本项目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收到张家界华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投标人)的投诉,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关于印发〈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24)419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等规定,需依法开展调查、核实与处理工作,导致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及标后履约流程无法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完成。为保障招投标程序合法合规、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现对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予以延长,具体事项如下: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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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点击登录查看审判法庭扩建项目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回复函
致:点击登录查看:
经研究,我公司 (同意/不同意)"点击登录查看审判法庭扩建项目"将原招标
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相应延长90天(日历日),即投标有效期延长至****
止的要求。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慈利县****
联系人:吴珍宝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办事处南庄坪居委会(宏天绿城)B2-201
联系人: 向化峰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各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的点击登录查看审判法庭扩建项目(项目编号:****)已于****完成开评标工作。因本项目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收到张家界华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投标人)的投诉,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关于印发〈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24〕419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等规定,需依法开展调查、核实与处理工作,导致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及标后履约流程无法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完成。为保障招投标程序合法合规、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现对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予以延长,具体事项如下:
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征求延长意见;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修改投标文件,拒绝延长的投标人可收回投标保证金。
5.回复方式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在****2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邮寄(邮寄地址:点击登录查看)或电子邮件(****@qq.com)的形式向我单位递交书面回复函,逾期未递交的视为拒绝延长,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其投标随之失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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