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平台油漆(非一级集采)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全部类型天津2026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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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平台油漆(非一级集采)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变更后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原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化学品或涂料。 (2)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原件备查),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可在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https:****。 (3)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https:****。 (4)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满足危险品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可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1、****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油漆产品供货业绩,合同签订主体应为投标人。2、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1)合同和(2)到货验收材料。 (1)合同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 (2)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之一,买方接收证明或买方调试验收证明或买方到货验收单或增值税发票或甲乙双方签字的油漆领料单或结算清单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 如提供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的,发票信息应包含发票号、产品名称以及发票清单(如有)。 3、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业绩。 4、若无固定总价协议无订单,除提供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该协议对应的1个已完成的到货验收材料,同一个协议下的到货验收材料视为1个业绩。 5、如业绩合同买方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之间具有关联关系(指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同一法人或具有控股关系),则上述合同业绩不接受。 6、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控股管理关系: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3)体系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括油漆或涂料的生产或制造。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 (4)投标人属性: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制造商的母公司、全资销售公司、控股销售公司或隶属于同一集团的销售公司,视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证明投标人为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如下:符合上述资格评审要求中的体系认证证书。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将开标环节未公开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上述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变更后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化学品或涂料。 (2)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原件备查),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可在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https:****。 (3)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https:****。 (4)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满足危险品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可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1、****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油漆产品供货业绩,合同签订主体应为投标人。2、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1)合同和(2)到货验收材料。 (1)合同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 (2)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之一,买方接收证明或买方调试验收证明或买方到货验收单或增值税发票或甲乙双方签字的油漆领料单或结算清单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 如提供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的,发票信息应包含发票号、产品名称以及发票清单(如有)。 3、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业绩。 4、若无固定总价协议无订单,除提供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该协议对应的1个已完成的到货验收材料,同一个协议下的到货验收材料视为1个业绩。 5、如业绩合同买方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之间具有关联关系(指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同一法人或具有控股关系),则上述合同业绩不接受。 6、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控股管理关系: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3)体系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括油漆或涂料的生产或制造。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 (4)投标人属性: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制造商的母公司、全资销售公司、控股销售公司或隶属于同一集团的销售公司,视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证明投标人为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如下:符合上述资格评审要求中的体系认证证书。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将开标环节未公开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上述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平台油漆(非一级集采)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平台油漆(非一级集采)
项目概况
本次为海油工程平台油漆(非一级集采)品类协议,后续采用签订单价合同,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1+1+1),招标内容为用于海上平台的组块、导管架用防腐油漆。所有油漆均须按照买方要求进行备库,且投标人应承诺在招标人的天津、青岛及珠海建造场地附近(车程距离应满足配送时效要求)设置提供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油漆库房,并负责存储、配送及现场技术服务等。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二级品类协议-3年-平台油漆(非一级集采) 标段
主要技术规格
油漆约1,320,000㎡,共计20个油漆系统,及10000公斤防滑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订货后不超过14天将全部货物运到备库库房或买方指定场地。
交货数量
油漆约1,320,000㎡,及10000公斤防滑砂。本次招标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后续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备查),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化学品或涂料。 (2)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原件备查),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可在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https:****。 (3)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备查),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https:****。 (4)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满足危险品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可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1、****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油漆产品供货业绩,合同签订主体应为投标人。2、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1)合同和(2)到货验收材料。 (1)合同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 (2)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之一,买方接收证明或买方调试验收证明或买方到货验收单或增值税发票或甲乙双方签字的油漆领料单或结算清单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 如提供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的,发票信息应包含发票号、产品名称以及发票清单(如有)。 3、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业绩。 4、若无固定总价协议无订单,除提供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该协议对应的1个已完成的到货验收材料,同一个协议下的到货验收材料视为1个业绩。 5、如业绩合同买方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之间具有关联关系(指与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同一法人或具有控股关系),则上述合同业绩不接受。 6、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控股管理关系: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3)体系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括油漆或涂料的生产或制造。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 (4)投标人属性: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制造商的母公司、全资销售公司、控股销售公司或隶属于同一集团的销售公司,视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证明投标人为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如下:符合上述资格评审要求中的体系认证证书。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将开标环节未公开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上述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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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受理人:高经理 |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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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天津市**** |
| 联 系 人:赵立翠 |
| 电子邮箱:****@cnooc.com.cn |
| 邮 编:300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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