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公开转让涉及的粮油加工厂面粉生产设备
全部类型湖北潜江2026年07月13日
|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公开转让涉及的粮油加工厂面粉生产设备 |
| 资产描述 | 标的为点击登录查看公开转让涉及的粮油加工厂面粉生产设备,具体以踏勘为准。 |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省直辖行政单位潜江市 |
| 共有情况 | 无 |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机械设备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规格型号 | 以实际踏勘情况为准 |
| 数量 | 以实际踏勘情况为准 |
| 生产厂家 | 以实际踏勘情况为准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注册地(住所) | 湖北省潜江市**** |
| 法定代表人 | 聂晓炜 |
| 注册资本 | 236417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4194F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存货(工程物资)处置审批表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存货(工程物资)处置审批表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款)的交纳仅接受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资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展示安排 | 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需提前电话预约)。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点击登录查看公开转让涉及的粮油加工厂面粉生产设备,具体详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所涉及本次转让资产数量及现状仅作为转让方本次交易的定价参考,不作为标的资产的移交依据。所列的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具体实物以现场踏勘为准,意向受让方需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充分了解。 2.意向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信息公告的要求开展现场踏自行确认资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结构、性能、价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状况及瑕疵、不接受施工、现场现状与《资产评估报告》不一致等为由拒签《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剩余款项,不得以提交受让申请前踏勘核查的资产与交付的资产存在差异而变更交易结果,不得以标的资产功能现状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撤销或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索要转让方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3.粮油加工厂面粉生产设备,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点击登录查看要求由受让方拆除该资产,本次挂牌价(不含增值税)为该资产拆除后的可变现价值,拆除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转让标的在达到出厂要求后,受让方即可办理移交并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具体转让标的状况以现场移交时的状况为准,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再生利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如发生相关问题,所有责任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可提前与转让方电话预约申请,经转让方批准同意后,在规定的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因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踏勘时间安排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9:00-11:30,13:00-16: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踏勘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逾期不予接待。意向受让方需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 7.现场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须现场签署一式3份《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附件3),转让方与意向受让方各执1份,另1份由意向受让方作为受让申请材料的组成部分提交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8.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为完成转让标的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标的资产有关运输的许可文件(如需)。如标的资产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任何风险,如被检查、被扣押或不被允许搬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转让范围以现场可见实物及现场踏勘实物为准,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11.其他事项详见芊海估报字[2026]第02006号评估报告等交易机构备查文件。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3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 收款账号 |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
|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7个周期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docx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孙女士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gduae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