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新区][竞争性磋商][工程类]山北二路段至公园西街规划道路项目地上物拆扒清运
全部类型辽宁锦州2026年07月10日
信息时间:****
项目概况
(山北二路段至公园西街规划道路项目地上物拆扒清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山北二路段至公园西街规划道路项目地上物拆扒清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48,980.88元
最高限价(元):1,548,980.88元
采购需求:山北二路段至公园西街规划道路项目地上物拆扒清运,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建筑工程),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履约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08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点击登录查看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锦州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2#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东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5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