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鹏山实验学校二期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
全部类型福建泉州2026年07月09日
石狮市鹏山实验学校二期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石狮市****答疑纪要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闽建〔2017〕5 号)文件规定,招标文件第 3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B类)项号 4“3.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Q值的取值修改如下:
当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Q的取值为 4;
当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Q的取值为 8。
二、关于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1、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闽建〔2017〕5 号),第四章”综合评估法”第十七条:“B类办法的投标报价分为 80-100 分,技术文件分为 0-10 分,其他因素分为 0-10 分。如有设置其他因素分的,原则上仅限设置类似工程业绩作 为加分条件;对智能化、消防、空调等对维保要求较高的专业工程,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另设置维保事项(包括延长年限等)作为加分条件。类似工程业绩、维保事项的满分值均应 不高于负偏离Q值且不超过 5 分。”规定。
疑问: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其他因素为 4 分,高于负偏离Q值(本招标文件负偏离值 Q为 3),与上述规定明显不符。本招标项目的Q值应修改为:当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 基准价时,Q的取值为 4;当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Q的取值为 8。
回复:详见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注: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有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为 准。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26 年 07 月 09 日
泉州移动2026年某单位智能化系统用电设备及监控集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泉州20260710
鲤2023—10号地块项目大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泉州20260710
鲤2024-9号地块等三个项目消防报警设备及应急灯具采购-答疑纪要
招标变更泉州20260710
鲤2024-9号地块等三个项目消防报警设备及应急灯具采购-答疑纪要
招标变更泉州20260710
2026年度第一期标准化设施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泉州20260710
牵引车、平板拖车车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泉州20260710
电动伸缩门采购250709
招标公告泉州20260710
福建三钢5月份安全阀询比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泉州20260710
【市井十洲城(一期、二期)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更正事项
招标变更泉州20260710
泉州市光前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预告泉州2026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