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农贸市场补短板项目—2026年度太平街农贸市场智慧化提升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安徽蚌埠2026年07月08日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蚌埠市****
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6 履约保证金原表述:“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现调整为: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价的2%
(2)履约保证金形式:
R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
R银行保函
R担保机构担保
R保证保险
(3)具体要求:
①采用银行保函的,应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4)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履约保证金递交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5)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6)其他要求:履约担保最迟返还时限不得超过项目验收合格后28天。”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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