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段山石砂场建筑用砂矿(未有偿处置资源量)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全部类型甘肃嘉峪关2026年07月08日
嘉峪关市段山石砂场建筑用砂矿(未有偿处置资源量)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序推进砂石矿产合理开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对嘉峪关市段山石砂场建筑用砂矿(未有偿处置资源量)采矿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场所:甘肃省嘉峪关市****
名称: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段山石砂场建筑用砂矿(未有偿处置资源量)采矿权
矿 种:建筑用砂矿
地理位置:位于嘉峪关市****
面 积:0.1069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47 ****.75
2, ****.98 ****.54
3, ****.12 ****.18
4, ****.29 ****.15
5, ****.62 ****.03
6, ****.39 ****.83
7, ****.91 ****.55
8, ****.53 ****.70
9, ****.99 ****.56
10,****.59 ****.59
开采标高:1610米至1590米
资源储量:推断资源量38.06万立方米,可采储量36.16万立方米。
设计生产规模:8万立方米/年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不依法履行矿区生态修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拟出让年限:4.52年
起始价:73.01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且不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的经济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作出承诺,并在资格预审时提交承诺书。
7.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前(****17:00前)交纳4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桥滨支行
账 号:2**** 09708
未竞得人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点击登录查看协助办理退保证金手续,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优先抵扣挂牌服务费,其余未缴清的成交价款,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足额缴清。
(二)提交报名文件1.报名时间****8:30至****17:00。2.报名方式(1)用户注册。意向竞买人进入嘉峪关市****
(2)登记报名。意向竞买人可进入嘉峪关市****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 (网址:https:****:19004)进行报名。
(3)获取《出让文件》。****8:30至****17:00。进入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3.报名资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申请书、承诺书;
(4)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意向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意向竞买人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股东或投资人应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对意向竞买人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的行为和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其股东或投资人亦为新注册公司未满一年且无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尚未届满的,其实际控制人亦应当出具上述内容的书面承诺书;
(6)本公告第四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3、4、5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第4条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目查询;“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导航”栏目“信用中国(甘肃)”子网页“信用服务”栏目查询;
(7)出让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4.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三)资格审查
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由点击登录查看和点击登录查看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时间:****8:30至****17:00。
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意向竞买人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 (二)挂牌时间地点:1.挂牌报价时间:****8:30至****10:00止。
2.竞买人可用注册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或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系统”,点击进入“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本次交易只接受企业登录“甘肃省权益类电子交易系统”的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的报价。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加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正整数倍,首位报价的竞买人,可以挂牌起始价报价;随后所有竞买人以报价先后顺序在现挂牌价基础上以公告公布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进行增价报价。
2.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点击登录查看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视为竞得人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扣除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嘉峪关市人民政府网站、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如未按规定时间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收益,视为竞得候选人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扣除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点击登录查看将启动第二次出让行为,并有权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出让与首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或出让收益之间的差额,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
八、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
竞得人应按照《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竞得人需依照《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甘肃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及《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相关要求,及时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待完成出让收益缴纳后,需持相关凭证到点击登录查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
1.采矿权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以原采矿权人组织中联资产评估集团(甘肃)有限公司编制的《嘉峪关鑫段山石矿业有限公司拟资产入账事宜涉及的其持有的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存货等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出让机构(点击登录查看)只进行程序性备案,不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建议竞买人先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后再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活动,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采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2.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2023〕2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3.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该矿业权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人应自行承担相关法律风险。
4.竞买人通过注册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用户名和CA数字证书进行的所有活动负法律责任,网上交易时推荐使用360安全浏览器。
5.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1)因未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信息、未及时出价等导致没有参加竞价活动的;
(2)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价的;
(3)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
6.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认同和接受网络竞价的客观状态、竞价系统传导给客户端的标的图文信息、成交价等。由于互联网存在不稳定因素,不排除竞价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风险,使用网络竞价系统的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竞价结果异常或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果因竞买人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7.竞得人除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外,还需分别向地方财政部门缴纳嘉峪关市段山石砂场建筑用砂矿(未有偿处置资源量)采矿权储量核实费用12万元、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费3万元;嘉峪关市段山石砂场建筑用砂矿(未有偿处置资源量)采矿权原有固定资产,经评估市场价值合计1167.2201万元。(如本次出让矿权由原矿业权人竞得,则无需缴纳原固定资产评估市场价值费,仅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储量核实费用、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费);竞买人参与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的,表明其对上述事项已全面知悉,并认可本公告处理上述事项的意见。
8.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要符合当地产业规划要求,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后,加快开发步伐。
9.采矿权出让期限、生产规模和开采标高等采矿权信息以最终评审通过的“三合一方案”为准确定。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10.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城市****
11.竞得人不依法履行矿区生态修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2.为保障竞买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宜咨询点击登录查看及当地政府。
13.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经济风险。
1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一旦成为竞得人,如未能按出让公告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采矿权成交价等),将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扣除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启动第二次出让行为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次出让与首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差额,作出行政决定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十、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十一、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嘉峪关市人民政府网站、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2.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4.其他未尽事宜,由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解释和通知。
咨询电话:****
十四、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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