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遴选2026年屯昌县节能监察服务单位的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屯昌县2026年07月07日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遴选2026年屯昌县节能监察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好《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琼发改环资〔2026〕290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开展屯昌2026年节能监察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对屯昌辖区内列入省级监察名单的1家被监察单位开展书面监察,并出具专家监察意见;
(二)根据书面监察情况,查阅资料、复核节能报告、节能验收报告、查验现场、提出监察意见或建议、协助制作监察文书等;
(三)提交监察工作总结报告,对发现重点用能单位在能源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建议。
二、控制价
服务费用控制价为1万元。
三、完成时限
****前完成。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成员无失信记录,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
3.有参与本项工作相适应的技术力量,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高级及以上职称,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单位资质和业绩情况及横向协作能力提工作计划、经费预算、进度保障及安排等材料。申报纸质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送到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三路180号)。申报截止时间为****(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自行备份,报名材料不予退回。如申报材料涉及保密的,须安排专人对接。报价函和申报材料需分开打包装订。
(二)在资质合格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按有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选单位,并签服务合同。
(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服务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四)申报单位要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