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红河州元阳县一标段)施工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红河2026年07月06日
云南省红河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红河州元阳县一标段)施工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省红河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红河州元阳县一标段)施工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限价: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150000.00元;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30000.00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云南省红河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红河州元阳县一标段)施工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详细采购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省红河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红河州元阳县一标段)施工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省红河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红河州元阳县一标段)施工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证明材料,(2025年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注: 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规定,2023 年度及之后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1 月至今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新成立投标人,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②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5 年 01 月至今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新成立投标人,可提供情况说明,此项不作废标条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磋商申请人自行提供承诺或书面说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必须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截止时间以后,在资格审查阶段的实际查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7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持以下所需资料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信息:(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保险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报名);(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报名)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领取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份,此费用售后不退,不支持邮寄等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蒙自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17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蒙自市****
七、其他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蒙自市****
联系人:李建东
电话:0873 - ****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蒙自市****
联系人: 杨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