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岚皋县大道河流域重要生态空间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水保、洪评、涉河施工方案(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陕西安康2026年07月06日
岚皋县大道河流域重要生态空间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水保、洪评、涉河施工方案(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岚皋县大道河流域重要生态空间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水保、洪评、涉河施工方案(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大道河流域重要生态空间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水保、洪评、涉河施工方案(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服务 | 1(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不含评审及审批时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大道河流域重要生态空间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水保、洪评、涉河施工方案(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 90 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 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大道河流域重要生态空间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水保、洪评、涉河施工方案(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 通 过“信用 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磋商小组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点击登录查看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注:在规定发售时间内,供应商应提供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备注联系方式和邮箱)、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内至代理机构处进行报名确认或发送至邮箱****@qq.com获取磋商文件,也可自带U盘现场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将无法获取磋商文件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岚皋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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