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政府采暖改造(第2次)公告
全部类型黑龙江鹤岗2026年07月06日
符合验收标准
项目名称:采暖改造(第2次)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服务周期:2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服务实施地: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光宇派出所
联系人:***
报名开始时间:**** 13:22:52
报名结束时间:**** 00:00:00
发布时间:**** 10:22:52
采购编号:****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