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定安某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2026-JCCHXX-G4007)
全部类型海南定安县2026年07月03日
项目所在地:海南省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南定安某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主要为海南定安某项目提供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新建4座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2997平方米,新建设备基础1套,拆除老旧建筑8栋,新建15393.8平方米混凝土场坪,配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 (一)检测内容: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等涉及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检测,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检测。具体工作任务以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的检测内容为准。 (二)检测安排:成交后3日内进场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随工程实际进度进行检测,至完成项目所需全部检测内容,试验检测报告提交甲方验收签证完成。 (三)成果提交:根据标准规范最小试验周期,满足现场需要,完成试验检测工作,按照相关规范出具检测报告,试验检测结束后3日内提交纸质版检测报告。 (四)报价:报价采用清单方式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05933.87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要求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三资(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无港澳台背景,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资质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范围应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及防水工程检测、节能检测、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见证取样检测、钢结构专项检测、防雷装置、建筑门窗检测;②具有市场监督(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授予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CMA证书)。 (三)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6月至今,以项目完成之日为准)承担过建设投资额3500万以上或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且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信誉要求: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列入黑名单。 需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范围为询价公告发出之后至报价截止前任意一天,以网页显示或电脑显示为准。 (五)财务要求:近3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六)其他要求:报价人“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网站截图(需显示“已注册”字样)。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计量认证CMA证书)扫描件。 3.授权代表授权书(格式自拟)、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连续3个月社保)。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 申领方式 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gcfbs202311.com。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0:00 (三)投标地点: 海南省 定安县 (四)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收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10:00 (二)开标地点: 海南省 定安县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方式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