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大道(新程线)下穿沪宁合、宁淮城际及宁启铁路涉铁节点建设工程文勘钻孔配合服务竞争性磋商三次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南京2026年07月03日
机场大道(新程线)下穿沪宁合、宁淮城际及宁启铁路涉铁节点建设工程文勘钻孔配合服务
竞争性磋商三次公告
(采购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
一、采购条件
本机场大道(新程线)下穿沪宁合、宁淮城际及宁启铁路涉铁节点建设工程文勘钻孔配合服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0.****万元,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对机场大道(新程线)下穿沪宁合、宁淮城际及宁启铁路涉铁节点建设工程提供文勘钻孔配合服务,位置主要集中在既有道路(铁路红线以外)部分,长约654米,道路宽约14米,按照平均2米×2米范围内一个孔测算,预估钻孔数量约2000个,平均每处钻孔深度约1.5延米。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根据文勘单位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配合文勘单位开展钻孔工作,同时确保满足文勘单位进一步开展考古勘探要求,并最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勘完成后进行必要的探孔回填、场地平整、绿网覆盖及临时围挡,以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钻孔及后续服务工作。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机场大道(新程线)下穿沪宁合、宁淮城际及宁启铁路涉铁节点建设工程文勘钻孔配合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机场大道(新程线)下穿沪宁合、宁淮城际及宁启铁路涉铁节点建设工程文勘钻孔配合服务: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
条件: 无。 2. 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采购公告“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7 月 03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7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请将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附件形式上传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njqidi.com,邮件主题须标明项目编号 ****+申请人名称,邮箱自动回复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文件售价:免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7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至南京市****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7 月 16 日 14 时 30 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
七、其他
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4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根据《南京市****
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京市****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5 -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京市****
联 系 人:陆阳平
电 话:025 - ****
电子邮件:****@njqidi.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