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郴江中路(苏仙南路至青年大道)和人民东路(苏仙南路至郴江中路)沿线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物联感知设备安装项目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6年06月29日
点击登录查看的郴州市****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起至****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料及供应商资格声明(详见附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点击登录查看(郴州市****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郴州市****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3.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注: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公告期限本公告在《(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相关文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郴州大道王仙岭广场南侧21栋联系人:谷永春、曹红红电话:****附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