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托依堡勒迪镇托依堡勒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36630㎡集体经营性资产(屠宰加工厂及配套设施)出租项目流转公告
全部类型新疆阿克苏2026年06月28日
编号: ****
流转公告
为助力乡村振兴,确保集体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经点击登录查看决策会议决议通过,同意点击登录查看36630㎡集体经营性资产(屠宰加工厂及配套设施)出租项目在阿克苏地区****
|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36630㎡集体经营性资产(屠宰加工厂及配套设施)出租 |
| 标的位置 | 沙雅县**** |
| 标的面积 | 36630㎡ |
| 标的性质 | 集体所有 |
| 标的使用现状 | 闲置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其他 |
| 流转底价 | 756000元/年(递增情形详见其他说明第19条) |
| 流转期限 | 6年,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6年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分期支付 |
| 其他 | 1.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200000元并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成功报名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land.meetnet.cn/h5/)或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户号码:3**** 1111 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塔北路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竞拍保证金使用的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 2.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3)种: |
说明
(1)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
(2)按年支付,具体时间: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当年度∠月∠日前支付。
(3)分期支付,分期支付具体时间:
①首年度流转价款:分三期支付。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度流转总价款的40%;****前,支付首年度流转总价款的30%;****前,支付首年度流转价款剩余30%。
②第二年度至第六年度流转价款:每年度价款均分三期支付。每年度7月1日前,支付当年度流转总价款的40%;每年度12月10日前,支付当年度流转总价款的30%;次年3月30日,支付上一年度流转价款剩余30%。
3.此标的水电齐全,道路畅通。
4.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款项和时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5.未经转出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再次流转本次交易标的。
6.受让方可以对流转标的进行修缮、改造,但不得改变流转标的主体结构。
7. 标的挂牌数量与实际流转数量不存在差额,如存在则扣减/增加差额部分,如产生勘测费用则由受让方承担。(存在差额部分的,须出具情况说明)
8.受让期限届满或交易合同终止、解除时,受让方对流转标的改造、修缮形成的固定资产,须无偿、完好移交转出方,受让方不得随意损坏,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转出方无需支付任何装修补偿、残值补偿及相关费用。
9.原受让方及转出方所在组织内部成员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10.受让方使用流转标的须符合国家、地方政策及经营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不得用于违法违规违禁经营,不得擅自改变标的规划用途及核心使用属性,否则转出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11.受让方在经营期间须遵守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按规定办理相关经营许可或备案手续,因未合规办理产生的处罚、查封等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2.受让方不得擅自将流转标的抵押、质押、转租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确有需要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得转出方书面同意;
13.受让方应规范合理使用流转标的内成套设备,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设备的养护、检修、维保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合同解除或终止时,除自然正常损耗外,设备若出现损毁,受让方须按原值修复或折价赔偿。
14.流转标的所含资产及设备:
(1)屠宰车间1座
(2)待宰圈1座
(3)物料库1座
(4)供电系统1套
(5)给排水系统1套
(6)集血槽1台
(7)血液存储及管路系统1套
(8)宰杀放学输送线1套
(9)刺杀站台1台
(10)羊皮输送机2台
(11)掏内脏酮体输送线1套
(12)羊头蹄检疫输送线1套
(13)紫外线消毒运送机1台
(14)紫外线消毒器1套
(15)真空包装机2台
(16)污水处理设备1套
(17)速冻制冷系统5间
(18)冷藏制冷系统5间
(19)分割制冷系统1间
(20)速冻保温系统1间
15.本次流转标的配套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现状以现场实地勘订并完成资产移交之日起,污水处理设备设施的维修、合规整改、日常运维工作及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出方不承担任何修缮责任,亦无需向受让方支付任何相关费用补偿。
16.本项目运营所需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畜禽定点屠宰资质及其他全部行业相关审批许可,均由受让方自行独立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由受让方全额承担。
17.受让方在项目全部经营周期内,须持续稳定吸纳不少于30 名项目属地本地户籍劳动力常年在岗务工,积极落实属地就业带动相关责任;相关用工台账、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材料完整留存,无条件接受乡镇、人社、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与核验。
18.受让方未按期足额支付约定价款,逾期超过 10 个自然日的,经转出方书面催告后 3 个自然日内仍未付清款项的,视为严重违约。转出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全部风险保障金,无偿收回标的。
19.递增情形:第一阶段(2026-2029 年,共 3 年):交易价款按成交价格执行; 第二阶段(2029-2032 年,共 3年):交易价款在第一阶段成交价格基础上增加 33.2 万元。
20.该项目网络竞价阶梯为 50000 元/年。
21.取得最终成交资格的受让方须于成交公示期满后向农交中心缴纳风险保障金 30000 元, 受让方在流转合同履行期间无违约行为的,风险保障金于流转期限结束之日无息退回。
22.其他条款详见转出方与受让方签订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不得变更本公告所列示的内容。
重要提醒
1.本项目开展委托转出过程中若采用竞价方式的,应当确定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为最终成交方。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放弃本项目或不按照要求缴纳(竞拍或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产权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提出受让方(竞价人)报价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受让方(竞价人)为最终成交方,也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重新挂牌流转。
2.意向受让方请再次充分知悉,在被确认为项目最终受让方后,须按照产权交易中心(公司)交易规则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相关事宜以最终受让方与产权交易中心(公司)签署的《意向受让协议书》为准。
3.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合作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5.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6.受让方对于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7.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公告时间 | ****至****
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阿伊古丽(****)
张琛玉(****)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海里力(****)
阿克苏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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