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港南路建设工程钢塑格栅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
全部类型江苏连云港2026年06月22日
疏港南路建设工程钢塑格栅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一、招标条件
本疏港南路建设工程钢塑格栅采购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2.****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规模: |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 |
| 2.2 建设规模: / ; | |
| 2.3 工期要求:180 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
| 2.4 采购控制价:****.80 元,报价超过控制价做无效响应处理; | |
| 2.5 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采购人确定的合格标准; | |
| 2.6 采购范围:疏港南路建设工程钢塑格栅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疏港南路建设工程钢塑格栅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疏港南路建设工程钢塑格栅采购: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2 信誉要求:
3.2.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2.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有))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谈判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有行贿行为的。
(10)供应商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谈判/磋商、成交资格、不应当存在的情形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采购人重新采购的。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6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29084/index”)获取,通过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线上获取谈判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6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远程采购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谈判地点:谈判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谈判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参加谈判活动。
七、其他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对 疏港南路建设工程钢塑格栅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疏港南路建设工程钢塑格栅采购;
1.2 项目编号:/ 。
2.项目概况
| 2.1 项目地点: | 连云港徐圩新区; |
| 2.2 建设规模: | / ; |
| 2.3 工期要求: | 180 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 2.4 采购控制价: | ****.80 元,报价超过控制价做无效响应处理; |
| 2.5 质量要求: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采购人确定的合格标准; |
| 2.6 采购范围: | 疏港南路建设工程钢塑格栅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
3.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2 信誉要求:
3.2.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2.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有))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谈判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有行贿行为的。
(10)供应商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谈判/磋商、成交资格、不应当存在的情形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采购人重新采购的。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26 年 6 月 25 日;
4.2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29084/index”)获取,通过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线上获取谈判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平台使用费 200 元。(平台使用费发票由江苏方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开具);
★4.4 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方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 2 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方式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5 日 15:00 ;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谈判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6.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 100 %),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谈判评审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 2 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超出谈判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取消其谈判资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徐圩城建监察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F 楼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F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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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