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娄桥雅遇公寓一楼共计9宗商业用房整体五年租赁权
全部类型浙江温州2026年06月22日
温州市瓯海区娄桥雅遇公寓一楼共计9宗商业用房整体五年租赁权
| 挂牌价格 | 15.9453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 出租面积约531.51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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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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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 出租标的地址 | 瓯海区**** |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696-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点击登录查看 金女士|联系电话:****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点击登录查看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温州市不动产权第****号,权利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竟价方式:采用浙交汇系统动态报价的方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15.9453 万元(首年)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出租底价为15.9453万元。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 租金支付要求 | 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缴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按照点击登录查看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每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届满之日前一个月付清。租金前3年无递增,第4、5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商业用房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不计息。在签订《租赁协议书》前付清;租赁协议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并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其它费用: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水电气费等全部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租赁房产的水、电、气等报装及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出租人不予补偿。 3、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4、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点击登录查看指定账户缴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按照点击登录查看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并签订《租赁协议书》,办理房产移交手续,具体以签订的《租赁协议书》为准。 5、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价款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协议后,由承租方自行与出租方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6、招租标的物移交以房屋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不参与处理承租人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7、承租方需自行办理工商、消防、卫生、环境等等与经营及房产使用相关的一切审批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承租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不得擅自转租;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人仍要对外出租的,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9、承租方涉及租赁物户外所有的店招、广告等设置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后,再报相关部门审批。 10、租赁期间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公共利益等原因,租赁房屋确实无法继续提供承租方使用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可以单方解除本租赁合同,由出租方提前通知承租方迁离,除无息退还已付未用租金外,出租方无须对承租方进行任何的赔偿或补偿。承租方拒不迁离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本次租赁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交易完成后由出租方与承租方签署《租赁协议书》,并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按时缴纳税、费等政府部门规定的应缴款项,逾期未缴责任由承租方自负。 12、意向承租人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自愿接受《租赁协议书》样本的约定,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3、其他具体租赁事项以《租赁协议书》样本为准。 | ||||
| 租期 | 5年 |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 免租期时间 | 2个月 |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是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码证为准)。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3.986325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 |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资产展示安排:公告次日起至****下午5时止。 3、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4、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球山花园16幢202室。 5、合作机构咨询电话:****、****。 6、出租方咨询电话:**** 7、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
| 项目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