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吉镇村、马家山村集体土地2.3423公顷招标预告
全部类型陕西榆林2026年06月19日
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米脂气田米9集气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保障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县****
一、征收单位
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统征储备服务中心。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吉镇镇吉镇村、马家山村集体土地范围内,面积为2.3423公顷。
三、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米脂气田米9集气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县****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县****
本公告将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同时,本公告将在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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