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沐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筠连县沐爱镇灾后重建安置点农产品集贸市场建设项目、筠连县沐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筠连县沐爱镇新华村搬迁安置点建设项目、筠连县沐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宜宾2026年06月18日
【发稿时间 :****】
| 1.招标条件: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筠连县**** 2.2规模及投资额:(一)新建农产品集贸市**** 2.3计划工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涉及的边坡、基坑等专项设计,达到相应报批深度并通过审批工作,需配合招标人送财评评审工作,且对财政评审中心提出的疑问需在1个工作日内以纸质文件进行回复,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重要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以联合体设计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总投资额不低于16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1、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施工图设计工作。2、已完成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中“(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要求执行。)。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以联合体施工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安费不低于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1、已完成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中“(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要求执行。)。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且为民营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民营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 至 ****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