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所属水泥固化线关键技术台架及装置一台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泰州2026年06月18日
|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所属水泥固化线关键技术台架及装置一台 |
| 资产描述 | 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无后续继续试验需求。部分关键设备已损坏、仪表长期未校准已失去准确性,目前已失去正常运行功能。 |
| 标的所在地 | 江苏省泰州市 |
| 废旧物资 | |
|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所属水泥固化线关键技术台架及装置一台 |
| 计量单位 | 台 |
| 数量 | 1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注册地(住所) | 深圳市**** |
| 法定代表人 | 舒睿 |
| 注册资本 | 573555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42367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资产处置申请单-物料处置销售评估审批流程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资产处置申请单-物料处置销售评估审批流程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款)的交纳仅接受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资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展示安排 | 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 曹工,联系电话:****(需提前电话预约)。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对交易标的结构、质量、数量、使用现状等进行现场勘察和谨慎详尽必要的了解。 2.本次交易标的以现场看样核实为准,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 3.意向受让方的应价、报价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交易标的历史情况,认同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能就交易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受让价格和风险过高为由拒付交易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索要转让方补偿。 4.自交付或视为完成交付之日起,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行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应承担起交易标的全部法律责任。 5.公告期内自行看样请提前预约,联系人:曹工,联系号码:****。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1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 收款账号 |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
|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邱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或96100转620、524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 ;htt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