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北站换乘大厅商铺B2及绍兴北站T0D枢纽停车场-3层(B3)F区指定21个车位五年租赁权项目拍卖公告
全部类型浙江绍兴2026年06月18日
绍兴市北站换乘大厅商铺 B2 及绍兴北站 T0D 枢纽停车场-3 层(B3)F 区指定 21 个车位五年租赁权项目拍卖公告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以现状为准)
1.标的地址:绍兴市北站换乘大厅二楼及绍兴北站 T0D 枢纽停车场-3 层(B3)F 区
2.出租面积:绍兴市北站换乘大厅商铺 B2 面积为 93 平方米,另绍兴北站 T0D 枢纽停车场-3 层(B3)F 区指定 21 个车位。
3.租期:5 年。
4.免租期:无
5.出租用途:汽车租赁办公及车辆停放场地。
6.租金挂牌价:首年 12.2 万元,租金前 3 年不递增,之后每年递增 2% 。
7.目前状态:空置。
8、权证相关信息:无权证。
9、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10、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11.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标的现状为准。
12.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 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 方为准。
二、公告期限及其他事项:
1.挂牌日期 2026 年 6 月 16 日,挂牌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 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 5 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 租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 5 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 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缴纳,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4 个周期。
3.交易方式:网络动态报价,最低加价幅度 1000 元。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
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5.承租方在进场装修前,需向商业公司缴纳装修保证金 5 万元,由于店铺位置的 特殊性,需在业主方指定位置、按业主方要求安装店招及设置外摆,方案通过北站 管理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期间,需按业主方要求设置围挡,装修完毕无 纠纷、装修保证金按原支付渠道无息予以退回。
6 物业费标准为:15 元/平方米/月(16740 元/年元/年)包括电梯、保安、清洁、公共区域设施维护和保养、以及其它相关物业服务的所有收费,门店产生的所有垃 圾及废物处理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具体内容以物业服务协议为准。
7、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 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 方为准。竞买方在报名时上传经出租方盖章确认及本方签字或盖章的《实地勘察证 明》,确认其对本次实际出租标的范围和内容(包括面积等)进行了核对且予以确认,并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确认出租方已履行告知义务,竞买方已充分了解招租标的现 状。
8、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 定,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做好消防、环保、卫生(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对此类工作负责并承担费用。租赁期间,乙方需服从政府管理部门的 监督、管理和指导,并积极配合属地物业公司的各项日常管理。
9.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标的权属为点击登录查看所有,委托 绍兴市交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出租,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主体为绍兴市交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三、交易条件:
1、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租金的 25%,项目成交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
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分行营业部)。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
项目成交后 10 个工作日内打入到绍兴市交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户名:绍兴市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绍
兴分行营业部)
3、租赁用途拟设定为汽车租赁办公及车辆停放场地。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 使用用途。承租方成交后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出租方不保证承 租方能够办理出营业执照、消防等相关手续,不保证可以开业,承租方需自行办理 相关执照并缴纳费用。房屋维修、消防、水电煤改造、开通等相关工作由承租方自 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房屋内不得开墙穿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 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 助提供。
5、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 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 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 偿或补偿责任。
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 约定为准。
6、房屋维修、消防、水电煤改造、开通等相关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 关费用,房屋内不得开墙穿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 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8、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 进行。
9、出租标的目前处于空置中,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 10 个工作日内 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 10 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 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0、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调换使用或抵押。
11、租赁房产征收后的经济补偿,租赁房产中承租方实施部分的装饰装修补偿 款(如有)、停业停产补偿款(如有)、搬迁费用补偿(如有)归承租方所有,其
他补偿款项归出租方所有。
12、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前需缴纳垃圾清运押金 500 元,承租方在移交房屋和场 地前没有清理干净垃圾和废弃物的,出租方可直接扣除该笔费用。如承租方移交房 屋和场地完成垃圾清理的,出租方在完成房屋移交后按照交付渠道 30 天内无息退还 给承租人。
13、本标的不允许分租。
14、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15、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 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6、挂牌期间将集中组织意向承租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出租情况 以实物为准。
17、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不存在《市管企业禁止与领导人员 亲属近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办法》(绍市****关文件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 处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交易等。
四、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 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意向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合格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 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点击登录查看在项 目成交后:10 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如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出租方 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出租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 订合同的,出租方应当退还承租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绍兴市产权交 易有限公司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或按照出 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