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本级实体公物仓维修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拉萨2026年06月18日
| 自治区本级实体公物仓维修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自治区本级实体公物仓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1时4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自治区本级实体公物仓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3 最高限价(如有):****.23 本工程概况: 自治区本级实体公物仓维修改造项目,采购范围包括: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本工程地点: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标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的方式落实相关采购政策。 2.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若投标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声明函将随本项目中标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2.6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2.7执行《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技术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 00时00分 至 ****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11时4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五、开启 时间: **** 11时4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