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吉安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选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保技术咨询】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吉安2026年06月18日
| 项目业主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吉安市海洲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应急处置项目 |
|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采购项目编码 | ****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480,000元) |
| 服务类型 |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保技术咨询 |
| 服务时限 | 30个自然日 |
| 服务金额 | ¥300000.0 - ¥480000.0 |
| 金额说明 | 无 |
| 服务内容 | 安全规范装卸、运输及处置海洲医药残留危险废物(估算约157.32吨,以最终实际转移处置称重数量为准)。 |
| 洽谈时间 | 3(个工作日) |
| 签订合同时间 | 15(个工作日) |
| 合同备案时间 | 5(个工作日) |
| 中介机构要求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资质要求 | 查看资质等级树 |
| 备案要求说明 | 无 |
| 其他要求说明 | 1.服务范围与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后,中选服务单位应在30个自然日内安全规范装卸、运输及处置海洲医药残留危险废物。转运危险废物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运电子联单制度。装卸、运输及处置海洲医药残留危险废物过程中一切事宜及责任均由中选服务单位承担,包含但不限于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事故处置、污染防治等。 2.资质要求:中选服务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和能力,具有处置相应危险废物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中选服务单位自己运输危险废物的,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运输资质材料;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运输单位运输的的,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受委托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运输资质材料。 3.付款及违约责任:中选服务单位安全规范装卸、运输及处置海洲医药残留危险废物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中选服务单位如未能安全规范装卸、运输及处置海洲医药残留危险废物,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证明文件核验: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含资质证明、委托协议、营业执照、人员证书等)需加盖单位公章,竞价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按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用于查验验证,原件备查,确保文件真实有效、可核查。 |
| 选取中介方式 | 网上竞价 |
| 邀请的中介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截止报名时间 | **** 14:25:00 |
|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 线上选取 |
|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 **** 14:30:00 |
| 咨询电话 | 点击登录查看 |
| 监督电话 | 点击登录查看 |
| 备注 | |
|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
信息来源:https://jxswszjcs.jxzwfww.gov.cn/jx-zjcs-pub/api/purchaseNotic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