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水质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的公开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安徽宿州2026年06月18日
点击登录查看水质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的公开询价公告
我局拟开展点击登录查看水质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水质自动监测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最高限价:77720元
采购需求:化学需氧量COD 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各1台。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质量标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及其他国家环保标准。
二、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信用宿州”(http:****。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报价函(详见附件)
4、声明函(格式自拟)
5、其他资料
注:报价资料应胶装装订一份,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代理人签名)。封装资料封面上须清楚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总价报价。
2、报价人的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其产生的采购、运输、风险、人工、安装、调试、验收、备案、培训、售后(质保期两年)、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五、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15点00分。
地点:萧县城市****报价人应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资料邮寄或送至指定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资料,采购人不予接受。
六、成交方式
1、确定承包人的方式:竞价-低价法。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标处理。若报价相同的,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3、公示:成交人产生后将在萧县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公开专栏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按照规定程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联系方式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萧县****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萧县城市管理局
****
附件:
一、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方公告,我们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发承包活动。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全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总报价为(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生效后根据合同要求完成服务。
4、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我方提供以下开户行、账号,供结算货款(如果成交):
户名(全称):
开户行:
账号(请填写完整):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采购合同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签订地点: 萧县
乙方: 签定时间:
产品型号、数量、价款清单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单价 (元) |
数量 |
总价 (元) |
生产厂家及品牌 |
备注 |
| 1 |
化学需氧量COD 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 |
台 |
1 |
|||||
| 2 |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 |
台 |
1 |
|||||
| 总计人民币(大写): |
||||||||
第二条 质量标准:乙方所供货物应为完整的成台/套产品,其具体名称、型号、数量和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及环保其他相关要求及国家环保标准。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 2 年,签订合同后7日内安装调试完成,10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满足国内货物运输标准。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乙方提供全部设备包装时要根据各项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以防潮、防雨、防虫、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防止送入公司区域内产生环境污染或引发事故。乙方应对因其包装或标记不详而引起的合同货物及技术文件的腐蚀、损失和丢失负责。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乙方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随货提供发货详单原件(需加盖公章或者发货专用章)、产品合格证、操作手册、设备保养手册等应有书面文件。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由乙方送货至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结算方式: 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可将检测数据正常上传安徽省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和执法一体化平台后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货,每延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乙方所供货物达不到国家环保标准中功能和性能要求或产品质量问题的,则按合同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无条件退货;在一年内产品故障超过3次,乙方需免费更换仪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按合同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其他条款: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相应文件的,导致货物质保期延长,质保期应从乙方补全文件之日起算,在此期间,甲方有权对货物进行处置,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萧县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持贰份。
| 甲方(章): |
乙方(章): |
| 开户行: |
开户行: |
| 地址: 金环大道3号 |
地址: 金环大道3号 |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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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号: |
税号: |
| 电话: |
电话: |
| 经办人(签字): |
经办人(签字): |
| 签订日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