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黑石材及园区常用石材补货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本溪2026年06月18日
(大漠黑石材及园区常用石材补货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大漠黑石材及园区常用石材补货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大漠黑石材及园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方式:现场领取售价:500元本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五、开启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领取报名表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含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18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明山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