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绿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财政局赣县区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赣州2026年06月18日
赣县区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点击登录查看拟对赣县区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1、征集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3、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赣州市****
三、项目概述1、征集项目名称:赣县区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点击登录查看开展2026-2027年会议定点场所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赣县****
4、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 序号 | 采购单位/行政区划 | 类型 |
|---|---|---|
| 1 |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所属采购单位 | 行政区划 |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 序号 | 采购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
| 1 | 赣县区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赣县区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一般会议服务 | 项 | 住宿业 | 否 |
(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1.分包名称: 赣县区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申请加入框架协议
1)标的名称:赣县区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技术保障 | 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 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 |
|---|---|---|---|---|---|---|
| 1 | 服务内容 | 采购需求 | 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采购的内容为赣县区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的一般会议服务,定点会议场所以坐落在赣县区城区范围内,能同时满足住宿、就餐和召开会议的设施及服务需求的宾馆饭店、专业会议场所等,均可参与。具备条件的党政机关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如果其优惠价格不高于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有承办会议能力的也可参与。 二、采购限价 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的内容包括住宿房间价格、会议室租金和伙食费。应提供经营范围内的所有客房、会议室用于培训接待服务,原则上不允许只提供部分房间、会议室参与招标的行为。 1、住宿房间价格按标准间、单人间和普通套房三种类型确定,控制在对外提供的其他优惠价格(如携程网、去哪网等网络销售价格)80%以下,不得随市****点击登录查看)组织人员定损;因自然环境造成财物损坏的,乙方不得要求赔偿。 6、违约责任:入围会议定点场供应商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 (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 (2)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3)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者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4)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5)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 (6)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 (7)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8)本项目不再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3)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赣县区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1) 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赣县区
2)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3) 支付条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人和供应商在第二阶段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4) 违约责任:
入围会议定点场供应商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在同一框架协议期内再次加入:
(1)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
(2)不履行采购协议义务或者履行采购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协商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3)超过采购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者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4)提供虚假凭证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5)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管理监督工作的;
(6)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的;
(7)在采购协议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者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8)本项目不再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发布入围结果公告,视为签订框架协议。
5) 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1).分包名称:赣县区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1. 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供应商需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
| 3 |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2.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
| 1 | 供应商须提供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 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不专门面向的原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七、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1.分包名称: 赣县区2026-2027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1)、资格审查方法: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征集人或其委托的申请文件审查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标准:
供应商须通过资格审查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八、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征集人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九、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申请规则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征集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供应商。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十、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征集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当天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要求申请的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
十二、是否另行签订书面框架协议:(一) 征集人的权力和义务
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
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
4、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因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的情形进行审核;
5、接受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6、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
7、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
(二) 入围供应商的权力与义务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产品/服务和协议价格向采购人供货;
2、在质量不降低、价格不提高的前提下,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产品升级换代、用新产品替代原入围产品;
3、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
(三) 对本协议确定的委托代理商进行管理
十四、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十五、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https:**** )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采购系统”),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江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框架协议采购系统供应商库。
(二)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框架协议采购系统
400服务电话:400-118-6677
CA及签章服务: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按照征集公告附件格式上传相关材料。
2.请供应商提交审核资料后致电告知,联系电话:****
征集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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