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滨江休闲运动生态廊道商业驿站及城市花园外停车场三年经营权拍租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昭通2026年06月17日
巧家县滨江休闲运动生态廊道商业驿站及城市花园外停车场三年经营权拍租公告
经巧家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批准,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我公司拟对下述资产的三年经营权进行公开拍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拍租起始价 (三年/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次) | 出租用途 | 备注 |
| 1 | 滨江休闲运动生态廊道南段天生梁子千方水池方形驿站 | 40 | 5.5944 | 0.1 | 经营特色小吃、饮品或文创商品 | |
| 2 | 滨江休闲运动生态廊道南段 7#冲沟旁方形驿站 | 40 | 5.7024 | 0.1 | 经营特色小吃、饮品或文创商品 | 暂不能使用,具体交付时间待定。 |
| 3 | 滨江休闲运动生态廊道南段 8#冲沟旁方形驿站(1 号) | 40 | 6.2208 | 0.1 | 经营特色小吃、饮品或文创商品 | |
| 4 | 滨江休闲运动生态廊道南段 8#冲沟旁方形驿站(2 号) | 40 | 6.2208 | 0.1 | 经营特色小吃、饮品或文创商品 | |
| 5 | 滨江休闲运动生态廊道南段天生梁子社区公园 | 28.67 | 4.536 | 0.1 | 经营特色小吃、饮品或文创商品 | |
| 6 | 滨江休闲运动生态廊道北段1#驿站(风车背后) | 70 | 10.08 | 0.1 | 经营特色小吃、饮品或文创商品 | |
| 7 | 滨江休闲运动生态廊道北段2#驿站(六中对面篮球场边) | 70 | 11.34 | 0.1 | 经营特色小吃、饮品或文创商品 | |
| 8 | 滨江休闲运动生态廊道北段3#驿站(灯塔背后) | 70 | 10.08 | 0.1 | 经营特色小吃、饮品或文创商品 | |
| 9 | 滨江休闲运动生态廊道北段4驿站(三公司营地下方) | 70 | 8.316 | 0.1 | 经营特色小吃、饮品或文创商品 | |
| 10 | 滨江休闲运动生态廊道北段5#驿站(七里农贸市场下方) | 70 | 8.316 | 0.1 | 经营特色小吃、饮品或文创商品 | |
| 11 | 滨江休闲运动生态廊道北段6#驿站(电厂下方) | 70 | 7.056 | 0.1 | 经营特色小吃、饮品或文创商品 | |
| 12 | 滨江休闲运动生态廊道北段7#驿站(七里码头至龙潭沟之间) | 70 | 8.316 | 0.1 | 经营特色小吃、饮品或文创商品 | |
| 13 | 新华南路城市**** | 1212 | 5.6736 | 0.1 | 停车场 |
二、报名须知
(一)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满足的条件:
1.法人及其他组织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租:
1.凡存在未严格履行国有产权交易合同、违反国有产权相关规定或有国有产权使用违法行为的。
2.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凡本次拍租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查询结果以委托人、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
(三)竞租保证金交纳及退还方式
1.预交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
2.竞租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名称:巧家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云南巧家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5012 (须注明:XX竞租保证金)
3.申请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须采用线下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上述保证金账户,且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16时30分前到账;逾期到账或以现金形式交存的,均视为无效交纳,交款人与报名申请人名称必须一致。
4.拍租成交的,保证金转作成交价款;拍租未成交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四)竞租人可于****9时00分至 ****16时30分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选择“昭通市”进行网上报名,向点击登录查看提交申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且具备申请条件的,点击登录查看将在****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租资格。
(五)竞租人可于****9时00分至****16时30分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选择“昭通市”免费获取拍租文件。
(六)特别说明
1.租赁期限、合同签订及租金缴纳:
(1)租赁期限:本次拍租资产租期三年,起止时间为2026年至2028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合同签订:一次性签订完整租赁合同。
(3)租金缴纳: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2.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享有该资产的经营管理、使用、收益等权利,具体以出租与承租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赁到期后,由相关权益人无条件收回,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3.委托人按拍租标的的现状、品质委托拍租,竞租人应实地查勘、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竞租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成交款项,若拒付则其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4.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委托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租赁期满后,委托人不赔偿承租人承租期间对商业驿站、停车场进行装修装饰等产生的所有投资;未经委托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商业驿站、停车场结构,若因违法违规使用引发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三、标的展示:****至****实地展示。
四、本次拍租活动定于****09时3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选择“昭通市”进行。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租方式及观摩地点
1.本次拍租采用网上拍租方式进行,竞拍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无数字证书(CA)的,须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选择“昭通市”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竞拍;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数字证书(CA)的(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数字证书(CA)不能对接),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即可。
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昭通市****
2.观摩会地点:巧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二)竞租资格确认
1.电子交易系统对竞租人资格条件及要求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审查,竞租人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质文件审核。
2.竞租人在参与竞租交易活动时采用虚假资质或存在国有产权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行为将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三)拍租成交确认方式
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电子报价规则详见《拍租文件》)。
(四)签订《成交确认书》
电子交易活动结束后,将组织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请竞得人于****12时00分之前前往巧家县****
六、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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