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验中学深圳学校2026-2027学年小初学部校外配餐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广东深圳2026年06月17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圳市****点击登录查看小初学部接受我校午餐学生监护人委托,在新学期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配餐企业的选择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配餐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6-2027学年小初学部校外配餐项目。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为点击登录查看小初学部有午餐配餐需求的学生提供校外配餐服务。小初学部现有需午餐配餐人数约2300人左右(包括新学年增加小学6个班),最终以实际报名用餐人数为准。
(四)招标方式:家长代表综合评审(包括供应商述标5分钟、现场评标、实地考察、盲评试餐、综合打分、结果审议等评审环节)。
(五)服务期限:原则上为2026-2027学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及学校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参与投标的集体配餐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不允许投标人中标后采用外包形式或类似的模式。具有供餐2年或以上经验。
(1)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无司法纠纷、无不良征信记录;
(2)企业自有在岗员工占比90%以上,杜绝外包、临时工混杂;
(3)全员持有效健康证,人员花名册、社保记录真实可查;
(4)后厨管理规范、用油管理规范、台账完善。
2.集体配餐单位需配合上级部门将学生午餐缴费纳入预付式资金监管的工作要求,同意接受资金监管,在递交标书时向学校出具银行的证明函件,函件主要注明该企业在银行开通的监管账户号、系统终端接入等情况,以证明该企业已按要求开通资金监管功能。根据《校外配餐预付资金安全监管六条措施》预付金额不得超过2个月,预付资金管理定期(原则上每月一次)向学校、学生家长公开预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监管情况。
3.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同时需为供餐学校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4.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关于联合开展全市校外配餐企业单班合理生产份数评估工作的通知》集体配餐单位按照产能评估进行配送,主动接受社会、学校和家长监督,理性竞争学校订单,自觉控制供餐总量,确保供餐食品安全。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其供应产品应与准许产品品类一致。集体配餐单位在供餐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许可标准。
5.应提供当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单位的量化评级表。须通过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
6.集体配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向所在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符合运输安全和食品安全。
7.集体配餐单位应采取“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形式对现场操作予以公示监督。
8.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设置和设备实施应当符合《通则》的规定,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得小于300平米。
9.集体配餐单位应建立常用菜式图库,明确食品原辅料及操作流程,不得随意增设新菜品。校外集体配餐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生食、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严禁校外集体配餐配送高风险食品,禁、慎用食品类别。具体名单见深圳市****
10.集体配餐单位应当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为配送食品的容器(或包装)标注产品信息,如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或加工方法等。
11.集体配餐单位应在加工环节完成独立包装,不得在学校进行分餐。
12.集体配餐单位应制作规范的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配送清单的项目内容包括配送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发货人、收货人等信息。配送清单应至少一式三联,学校和集体配餐单位应留存每批次的配送清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
13.集体配餐单位应采用热力消毒的方式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清洗消毒的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设专供存放清洁餐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14.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1名以上具备高级资质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15.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食品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具有快速检测食品原料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等理化指标和检验食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以及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大肠菌群等项目的能力。集体配餐单位应对加工制作的每批次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6.集体配餐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设置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提供的所有食品均应留样,留样不得少于200g并密闭于清洁容器内,冷藏48小时。留样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7.提供招标前半年内的食品送检报告。集体配餐单位应主动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送检食品应覆盖为学校提供的所有配餐品种。
18.集体配餐单位的配送方式可以选择热链配送或冷链配送。热链配送的食品应在制作完成后2小时内通过加温保温设备使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食用时限不得超过制作完成后4小时;冷链配送的食品制作完成后将食品的中心温度降至8℃并冷藏保存,食用时限为制作完成后24小时,供餐前需对食品进行复热。集体配餐单位应向学校招标机构详细说明本单位采用的配送方式、以及热链配送或冷链配送的区别,由学生家长代表选择配送方式。选择冷链配送方式的,集体配餐单位应在学校就近设置复热点,将当日加工的食品运输至复热点进行加热,食用时限不得超过制作完成后24小时,集体配餐单位设置的复热点原则上距离学校不得超出30分钟车程。
19.集体配餐单位应向招标小组详细说明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应急机制等,以及日常管理包括食材采购验收、人员管理、设备设施消毒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制作情况包括加工工艺、制作过程、配送方式等。集体配餐单位应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备查验。
20.经教育行政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核实,集体配餐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取消其面向学校的集体配餐资格,并向社会发布公告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集体配餐单位三年内不能参与学校集体配餐投标。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2)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情况。
(3)因违法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材料或掺假用假,加工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健康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情况。
(4)集体配餐单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超出核定人数供餐的情况。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违约,影响恶劣的情况。
三、技术需求
1.中标配餐企业方需承担学生餐制作、加工、配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分包配餐业务。
2.中标配餐方不得私自向本校家长收取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3.中标配餐方需按照投标要求递交材料承诺配送方式给本校配餐。如使用冷链配送,需在甲方地址就近建设加热点并在正式供餐前取得相应证件;如使用热链配送,需在签署合同前报区教育局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局核查食品经营资质等证明材料。
4.中标配餐方必须提供学生家长代表选定的对应材质供餐餐盒,餐饮用具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提供对应检测报告。
5.配送服务方案中应包括配送方式、使用的餐盒标准、配餐时间、卫生清理方案、配餐价格及餐标、膳食计划等。
6.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7.中标配餐企业除了配送人均标准份额外,应结合实际情况提供现场免费加餐服务。
8.集体配餐单位配合学校及学生家长委员会不定期对校外供餐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对校外配餐异常事件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定期(每月一次)开展校外配餐满意度评价,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要求对校外供餐单位开展随机监督检查,配合学校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食品安全专业巡检及食材原辅料抽检等。
9.食材采购与食品安全硬性标准
9.1食材准入零容忍要求
9.1.1全面禁止预制菜、冻品、半成品、隔夜食材、复热食材,所有食材当日新鲜采购、当日加工;
9.1.2蔬菜全部采用应季新鲜青菜,不使用劣质、存放久、发黄蔬菜;
9.1.3肉类优先牛肉、羊肉、鱼肉、优质猪肉,减少鸡肉配比,杜绝劣质肉、边角肉;
9.1.4禁止任何食品添加剂、增味剂,仅保留基础调料;
5.食用油日清日换、不反复使用,建立完整用油台账,可随时核查。
9.2餐品营养与口味标准
9.2.1菜品坚持少盐、少油、清淡不上火,适配学生体质;
9.2.2油炸食品原则上每周不超过1次,严控重口味、燥热菜式;
9.2.3根据家长或学生意见,定期调整辅食类食品搭配;
9.2.4提供多种餐标选择,兼顾轻重口味,适配不同学生需求;
9.2.5配备持证营养师制定每周食谱,保证荤素均衡、营养达标;
9.2.6每月收集学生口味反馈,动态优化菜单。
9.3包装与卫生标准
9.3.1餐盒全部采用食品级环保耐高温安全材质;
9.3.2设置过敏原独立操作区,杜绝交叉污染、配餐出错;
9.3.3学校严格执行每日餐品抽检、48小时留样制度。
9.4配送管理与供餐服务标准
9.4.1优先遴选距离学校近的配餐企业,缩短配送时长,保证新鲜度;
9.4.2
配餐车辆配备高标准恒温保温设备,确保餐品到校温度达标、不变质;
9.4.3配送时间精准、准时送达,误差不超过10分钟;
9.4.4每日公示菜名、食材来源、检测报告、当日餐品明细;
9.4.5设置忘带餐具、漏缴费应急餐机制,保障学生正常就餐。
10.信息公开与家校监督机制
10.1全流程公开透明:每日公示食材检测报告、每周公示食谱、每月公示食材、加工、运输成本明细;
10.2开放后厨实时监控、后厨工作日志,可供校方、家长随时查阅;
10.3家长可通过申请到校自费陪餐;
10.4建立家长不定期飞行检查、突击巡查制度,可随时抽查生产车间、仓储、加工、配送环节;
10.5组建无利益关联家长监督小组,实行名单公示与回避制度,保证监督公正;
10.6建立“学校+家长+供应商”三方共治监督体系;
10.7配餐公司每日公示在岗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确保问题2小时响应、24小时办结公示。
11.履约评价与动态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配餐履约管理,强化过程监督和优胜劣汰,保障学生用餐安全与服务质量,学校建立常态化履约评价、问题整改、动态退出和候补衔接机制。
11.1常态化综合评价
11.1.1评价频次与主体
每日抽查:由学校学部接餐工作人员,对当日餐品进行日常检查;
每周巡查:由学校管理人员与食品安全员共同执行,开展系统性巡查;
每月评价打分:由学校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员、在岗教师代表及家长监督团共同参与,进行全方位评价;
每学期综合考评:由校方牵头,联合家长监督小组及学生代表共同完成学期综合性评估
11.1.2月度综合满意度考核(满分100分)
考核维度包含:口味、温度、分量、卫生、服务、营养。月度整体满意度低于80%视为不达标,纳入整改及退出预警。
11.1.3结果公示与归档
评价结果每月在校内、家长群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接受全体家长异议反馈。评分、满意度问卷、现场照片、测温记录、留样记录、投诉记录统一归档,做到一企一档、一月一档。
11.2问题整改机制(三级整改)
结合问题严重程度划分处置等级,避免"一刀切":
一级预警(轻微问题)
单次出现餐品洒漏、个别菜品口味偏差、少量餐具不洁净等,下发《整改提醒单》,24小时内整改并反馈,留存整改凭证。
二级整改(一般违规)
月度满意度连续2次低于80%、送餐多次超时、餐温普遍不达标、食材搭配不合理、有效投诉较多等,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约谈企业负责人,3日内完成整改并复查,整改期间扣除当月部分履约考核分。
三级警示(重大隐患)
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台账严重缺失、后厨卫生脏乱、留样不规范等,暂停新增用餐名额,扣除当月履约保证金,安排专人跟进复查。
11.3履约退出机制
供应商在服务履约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依据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启动退出程序。按严重程度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一般退出情形(可限期整改,整改无效再解约)
满足下列情形之一,采用约谈与责令整改的措施,整改复查仍不合格,启动合同解除流程:
连续2个月综合满意度低于80%,经2轮整改后仍未达标;
月度评价连续2次不合格、学期综合评价不合格;
反复出现菜品口味差、学生集中投诉,整改态度消极、屡查屡犯。
第二类:严重违约(有权单方无条件终止合同,无需协商)
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可立即单方解除服务合同,终止合作,企业无条件配合交接:
服务期内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部门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擅自更改食谱、降低食材标准、克扣餐品分量、违规供应高风险食品;
无正当理由拒供、停供、中断配送,影响正常教学用餐秩序;
私下接触家长代表、工作人员,存在利益输送、串通舞弊等违规行为。
第三类:重大安全事故(立即终止合作)
服务周期内发生经政府部门认定的食品安全事故、群体性食源性疾病、集体呕吐/腹泻等师生集体用餐不适事件:
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当场停止供餐,第一时间启用候补供应商,企业无条件退场;
违约责任及赔偿金:涉事供应商需向学校及全体用餐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若造成人身伤害、医疗费用、舆情损失等额外损失,企业需另行全额承担;
该企业纳入学校禁入名单,以后不得参与本校校外配餐项目。
12.口味动态优化机制
12.1要求供应商每两周更新菜品、每月收集一次学生/家长口味问卷,根据反馈调整烹饪方式、调味标准;
12.2建立菜品差评台账:单款菜品连续3次差评率超30%,必须下架整改,整改不合格剔除菜单;
12.3允许家长代表每月随机试餐,现场提出口味、口感优化意见,企业需书面回应并整改到位。
13.禁入名单制度
凡在本校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恶意违约、拒不整改的配餐企业、实际控制人、管理团队,纳入学校配餐服务商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本校校外配餐项目。
14.违约处罚与强制退出机制(零容忍)
14.1食品安全一票否决:查实预制菜、冻品、变质食材、食材造假、菜品不熟、造成学生身体不适,一次查实立即清退;
14.2无证上岗、篡改检测报告、擅自转包分包、泄露校内数据,无条件终止合作;
14.3出现食材以次充好、私自换食材品牌、不按菜谱配餐、过敏餐配错、两次以上配送超时、卫生不达标,无条件终止合作;
14.4整改不合格、满意度严重不达标、屡查屡犯,列入黑名单、强制退出、终止合同。
四、校外配餐行业预付式领域监管
根据《校外配餐预付资金安全监管六条措施》文件要求,中标配餐企业需与有预付监管系统的银行完成系统终端对接工作,家长通过银行提供的系统终端入口,将预付的学生餐费直接缴入校外配餐企业的监管账户,并以学期为周期进行预付费。预收的监管资金释放方式:按照《深圳市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首周释放该学期总餐费资金的20%,从第7周起,逐周释放监管资金总额的5%。资金释放时间节点:首期款在开学后1个工作日内释放,后续资金在每周的周一释放,学期结束后的次日全部释放完毕。
五、投标资料收取时间及方式
1.时间:****至****09:00分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正门门卫室
3.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4.联系电话:****
5.截止投标时间:****09:00分,逾期不再受理。
6.投标单位对照上述要求及《配餐企业投标送审材料目录》所列,按顺序整理好相应资料,所有复印件须盖上公章装袋密封,《送审材料目录》正反面打印并填写完毕盖章,贴于资料密封袋正面以便核对。所有投标资料要求纸质版5份(一正四副)及电子PDF版一份(电子邮箱:****@qq.com 或提供标书电子版U盘)。
六、开标评分时间和地点
1.时间:****18:30,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行政楼二楼考务办公室
七、综合评分方法
1.资格初审和综合评分:不少于三家有效供应商的情形下,以综合评分标准对投标单位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综合性审查,核对并汇总比较(每一次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平均分)。不足三家则作流标处理。
2.评委及监督:由各班级家长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如有缺席,参与人数超过三分之二有效),进行综合评分,评分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评分表由全体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并公示。
八、现场考察
1.现场考察名单的确定:按照分数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前三名供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人数不得少于评审人数三分之二。
2.选出预中标企业(三家):评审委员会在考察调研后,综合考虑企业实力、供餐距离、供餐价格、应急预案等因素,按照初审比例占50%,现场评审比例占50%,确定一家排名第一配餐企业(其余两家按照排名高低作为备选)并在学校官网公示3天。
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预中标的配餐企业的银行监管账户证明函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上交市场监管局、龙岗教育局安全办查验确认资质。
九、签订合同
评审委员会代表全体在校午餐学生家长,委托学校与确定配餐企业签订合同(具体时间以市场监管局查验确认资质有效后再通知)。
(一)中标单位
本次招投标产生前三名配餐单位,为预中标单位,待上级主管部门核实配餐单位资质及按要求开通预付式银行资金监管后,校方与排名第一的配餐单位签订午餐服务合同。
(二)候补机制(顺位替补)
1.采购评审阶段按家长代表评分、投票结果确定第一中标单位、第二顺位候补单位、第三顺位候补单位,顺位名单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写入采购文件及合同。
2.顺位启用规则(硬性约定):
若第一中标供应商因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违约、满意度不达标、主动弃约等原因被终止合作/退出,第二顺位候补供应商自动递补为正式供餐单位,按照原中标价格、服务标准、营养标准、管理要求无缝衔接供餐;
若第二顺位也无法履约,依次启用第三顺位候补;
所有候补单位服务标准、考核规则、退出机制、违约条款与原中标单位完全一致。
3.候补供应商在候补期间应持续保持企业资质、生产环境、食品安全管理和配送能力符合要求。学校可根据需要对候补供应商经营状态和服务能力进行核查。若候补供应商出现资质失效、管理滑坡、不良记录或其他不符合要求情形,学校可取消其候补资格,并按程序另行处理。
(四)合同期限及缴费事项
1.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需要由全体在校用餐学生监护人表决性投票,是否同意该校外配餐企业继续供餐,超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后,双方协商续签,由评审委员会学生监护人代表委托学校签订延期服务协议,延期服务协议不超过一年,如未能达到三分之二同意,则重新招标。
每学期供餐天数以深圳市中小学校历法定教学日为准,学校告知学生监护人按照每月缴费的约定方式将餐费按月缴纳给配餐企业。如在供餐期间学生用餐人数或供餐天数变更,学生监护人需提前告知供餐企业重新校对餐费总数。
(1)学生未用餐或中途退出的学生(含特殊天气和学生身体等原因),已交款项的退款,需在提出申请后完成退款。
(2)临时报餐学生,中途加入用餐的事项,应予以接纳。
2.配餐价格区间
配餐投标价格由投标企业参考市****
3.配餐营养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中小学生的成长特点、营养和市场需求制定膳食计划,计划中制定每周不同菜谱,每周菜单不得重复。
4.投标人应保证其工作人员无精神疾病、不携带任何隐形或显性传染病及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具备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合格证等相应资质、并承诺定期(至少每学年1次)为其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并将工作人员的无犯罪证明及有效健康证复印件交由学校备案。
5.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配餐原料及制作加工过程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不得向无资质的商户采购原料,保证在有定期送检合格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教育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有关规定要求等建立采购食品质量检查登记、索票索证和留样制度。
6.投标人应当保障配餐食品的质量,不得加工隔夜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生食类食品、自制冷冻饮品,以及严禁配送高风险食品。
7.投标人应当做好食品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8.在本次招标过程中,如投标人涉及任何负面舆论或公众舆情事件,学校方有权立即终止与该投标人的合同及任何相关协议。
附件1:配餐企业投标送审材料目录
配餐企业投标送审材料目录
配餐企业全称(加盖公章):
配餐企业生产厨房所在详细地址:(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经营场所地址)
企业选用配送方式(相应地方打√):冷链 热链
企业投标联系人姓名:
企业投标联系电话:
序号
送审材料目录
分值权重
送审内容
企业得分
对应页码
1
基础证件(必填):
营业执照(须为深圳市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范围须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餐饮量化分级评定必须为A级
5
注册资本(营业执照扫码确认)
A.2000万(含)以上,得5分;
B.1000万(含)-2000万(不含),得3分;
C.1000万(不含)以下,得1分。 2
证明证件(必填)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具证明文件
5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具投票方案集体用餐配送及盒饭制售说明
A.能提供,得5分
B.无法提供,不得分。 3
证明证件(必须具备):
校外配餐企业已开通预付餐费资金监管平台账户
5
校外配餐企业需要在递交标书时向学校出具接受银行资金监管,能提供出具银行的证明函件,并注明该企业在银行开通的监管账户号、系统终端接入等情况,以证明该企业已按要求开通资金监管功能。
A.能提供。已同意将学生餐费转入监管账户,得5分
B.无法提供。不同意将学生餐费转入监管账户或无法提供,未开通的不得分。 4
配送中心场所面积(必填)
10
配送中心场所面积:(投标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车间照片级内景图片。)
A.5000㎡(不含)以上,得10分;
B.3000㎡(不含)-5000㎡(含),得7分;
C.1500㎡(不含)-3000㎡(含),得4分;
D.1500㎡(含)以下,得1分。 5
餐饮营养师配置情况(必填)
4
企业配置营养师数量:
A.有2名餐饮营养师的,得4分;
B.有1名餐饮营养师的,得2分;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餐饮营养师资质证明和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新成立配餐企业(以《食品经营许可证》获取时间为准)则要求至少配置有一名营养师,该项也可算分。 6
其他具备资质认证
6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HACCP体系认证;
4.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
具备重要厨房资质认证;
A.具备4项,得6分;
B.具备3项,得4.5分;
C.具备2项,得3分;
D.具备1项,得1.5分。 7
配餐企业学校校外配餐成功案例
10
配餐合同对象须为深圳市范围学校,合同须在有效期内,同一学校不能叠加,封顶十份合同。
A.10份(含)以上,得10分;
B.8份(含)-10份(不含),得8分;
C.6份(含)-8份(不含),得6分;
D.3份(含)-6份(不含),得4分;
E.3份(不含)以下,得2分。
注:合同需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跨度需满一学期,才视为有效合同。 8
供餐央厨到学校的配送距离
5
供餐央厨到学校的配送距离
A.车程30分钟以内,得5分;
B.车程30-50分钟以内,得3分;
C.车程50分钟以上,得1分。 9
营养餐搭配设计情况(必填)
15
企业提供不重复菜谱,并能严格按照菜谱设计供餐:
A.30天不重复,得15分;
B.20天不重复,得10分;
C.15天不重复,得5分;
D.不足10天不重复,得1分;
E.不提供的不得分。 10
质量保证方案(必填)
15
提供质量保证方案:方案须对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水果、粮油、副食、干货、杂货、调配料、洗涤等食堂日用品供应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详细说明。
A.非常健全,得15分;
B.基本健全,得10分;
C.不健全,得5分;
D.不提供的不得分。 11
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必填)(必须为供餐学校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10
安全保障措施方案:根据货物的来源、加工、包装、保存、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价。
A.非常健全,得10分;
B.基本健全,得5分;
C.不健全,得1分;
D.不提供的不得分。 12
配送服务方案(必填)
5
配送服务方案:评述所有涉及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如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物流配送方案及各种规章制度等。
A.非常健全,得5分;
B.基本健全,得3分;
C.不健全,得1分;
D.不提供的不得分。 13
配餐工程中突发性不能按时送餐的应急方案及学生用餐后突发性事件应急方案(必填)
5
应急方案:应包含相应的人员组成、人员分工、应急的响应时间、处置流程、保障应急方案得到落实的有效措施等。
A.非常健全可行,得5分;
B.基本可行,得3分;
C.不可行,得1分;
D.不提供的不得分。 14
其他面向家长或学生的增值服务(附加项目选填)
自行填写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附件2:实地考察评分表
供餐单位名称: 检查日期: 评分人:
一、供应商资质与人员规范(15分)
评价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备注
1.1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重要证件
证件合法、真实、完整,均在有效期内;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与实际供餐业务完全匹配。
证件齐全有效:4分
证件超期/超范围/伪造:0分
4 1.2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与社保
1.全体在岗人员均为公司自有员工(自有员工占比≥90%),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件无过期、无冒用、人证一致;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公示。
全部达标:5分
1人无证/证件过期:扣2分,扣完为止
制度缺失1项:扣1分,扣完为止
未公示:扣1分
5 1.3 行政处罚与经营异常记录
近12个月无市场监管、卫健部门行政处罚,无经营异常、黑名单、地址失联、年报异常等。
无处罚/无异常:4分
存在有效处罚/异常:0分
4 1.4 法律诉讼与经营问题
近12个月无与食品经营、供餐服务相关的民事诉讼、合同纠纷。
无相关诉讼:2分
存在相关诉讼/败诉/纠纷未解决:0分
2 二、食材安全与新鲜度(30分)
2.1 原材料采购与溯源
1.所有食材索证索票齐全,可追溯;
2.具备完整食材溯源体系,溯源码、产地证明、农残/兽残检测报告齐全;
3.无预制菜、无冻品;
4.严禁采购野生动物、过期、变质食材。
全部达标:6分
索证索票缺失1项:扣1分,扣完为止
发现三无/过期/变质:0分
6 2.2 食材新鲜度与品质
1.蔬菜应季、肉类高品质;
2.牛羊鱼占比高、少鸡肉;
3.食用油日清日换、台账规范。
全部达标:6分
部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6 2.3 添加剂与调味品管理
违规使用添加剂,食用油日清日换,台账规范。
达标:6分
不达标:0分
6 2.4 食品储存
1.生、熟、半成品、调味品分区离地离墙10cm以上;
2.冷藏0-8℃、冷冻≤-18℃,温湿度每日记录;
3.调味品密闭存放,无变质;
4.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
全部达标:6分
生熟混放/温湿度不达标:扣2分
食品与非食品混放:0分
6 2.5 餐盒与交叉污染防护
餐盒环保安全、无交叉污染、过敏原分区操作。
全部达标:6分
不达标:酌情扣分
6 三、菜品质量与营养口味(20分)
3.1 营养与健康设计
1.少盐少油、清淡健康,油炸食品每周≤1次;
2.荤素搭配均衡、菜品熟透、无异味;
3.根据用餐需求提供餐食,可动态调整菜谱、收集学生意见。
全部达标:7分
部分不达标:扣2-4分
7 3.2 食谱与信息公开
每日公示菜单、餐品明细、食材来源;每周菜谱不重复、提前公示。
全部达标:6分
未公示:扣2分
6 3.3 餐品口味综合评价
1.咸淡适中,无异味;
2.适配中小学生咀嚼习惯;
3.可配合调整用餐方案。
全部达标:7分
个别菜品口味偏差:扣2分
多菜品异味/口感差/普遍差评:扣4分
可提供多种口味选择:加2分
7 四、配送服务与保温时效(15分)
4.1 供餐准时性
严格按照约定时间配送,无延误。
配送误差≤15分钟:3分
误差15-30分钟:扣1分
误差>30分钟/多次延误:0分
3 4.2 餐品温度与品质控制
1.热餐中心温度≥60℃;
2.餐盒无破损、无洒漏、无异物;
3.分量充足。
全部达标:6分
1项不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
多次不达标且整改无效:0分
6 4.3 配送车辆与卫生
1.车辆专车专用,定期清洗消毒,记录完整;
2.餐箱密闭、保温完好、内外无污渍;
3.无洒漏、少餐、漏餐、错发。
全部达标:5分
餐箱/车辆不清洁:扣2分
漏餐/错发/洒漏:扣2分
5 4.4 应急餐保障
可提供应急餐保障服务。
是:1分
否:0分
1 五、公开透明与家校配合(10分)
5.1 信息公开
主动公示食材、检测、成本、后厨日志。
全部达标:4分
部分公示:扣1-2分
4 5.2 家校配合
配合家长陪餐、飞行检查、季度巡查。
全部配合:3分
部分配合:扣1-2分
3 5.3 投诉处理与整改
1.公示投诉电话/渠道,24小时内响应;
2.建立投诉台账;
3.每日公示负责人,整改到位。
全部达标:3分
响应超时/台账缺失:扣1分
有效投诉超3起/月:0分
3 六、满意度与常态化考评(10分)
6.1 月度抽查评分
月度抽查评分合格。
合格:4分
不合格:0分
4 6.2 学期满意度
学期学生、家长满意度达标。
达标(≥80%):6分
70%-80%:3分
<70%:0分
6 总分(满分100)
考核评价
≥80分:优秀;
70-80分:合格;
<70分:不合格
评选人员签字: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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