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气井下作业中心域电子设备等废旧资产处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山东德州2026年06月17日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 临盘区域电子设备等废旧资产处置 | 148305元(不含税) | 2026-6-17至2026-6-24 |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
| 住 址 | 东营市东营区 |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临盘区域电子设备等废旧资产处置 | |||||||||
| 所在地 | 临邑县 | ||||||||||
| 标 的 明 细 | 编号 | 名 称 | 评估值(元) | 挂牌价(元) | 保证金 (元) | ||||||
| 1 | 报废资产 | 148305元 | 30000 | ||||||||
| 合计 | - | ||||||||||
| 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本次转让的报废资产共计380项,详见评估明细表。(评估明细表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以《评估明细表》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3、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本次挂牌价格为不含税价,税率按照13%增值税发票计算,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内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6、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本次资产转让的全部交易费用(具体金额以结果通知书为准)。 7、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8、看货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临盘采油厂体育馆东门(时间:****下午2:30),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 |||||||||
| 批准文件名称 | 胜利油田分公司2025年第二批资产报废审批汇总表 | ||||||||||
| 批准日期 | ****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148305元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含增值税)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该标的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标的资产清运完成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退还金额以转让方确认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资产交割证明文件。受让方应于交接当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完成标的存储、看管、安保、拆卸、切割、装车及运输等工作,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工作秩序。相关费用、安全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转运造成转让方物品损失的,受让方须进行修复或赔偿,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如未按约定期限清运完成的,每超过一天,扣除保证金的2000元。逾期超过10天,未能清运完成,扣除全部保证金,未清运完成的资产视作受让方主动放弃,转让方有权对剩余资产自行处理。 7、受让方须承诺负责场地卫生清理,在清运过程中若对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须赔偿,并服从出让方管理等要求。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本次资产处置的增值税。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资产清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均须依据相关法律及油田内部管理规定处置,所有废弃物的处置均须提供去向并进行备案。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元) | 30000 |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期限为挂牌信息公告截止日的17时。 | ||||||||||
| 保证金账户 | 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名称: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 |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到期撤牌。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
|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
| 转让底价 | 148305元 | ||||||||||
| 联系方式 | 报名地址:东营市**** 中心咨询电话: **** 中心报名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