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栖凤水务有限公司九里岗水厂聘用劳务服务机构的询价
全部类型湖北宜昌2026年06月17日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九里岗水厂聘用劳务服务机构的询价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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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询价类型 | 总价模式 | 最高限价(含税) | 320000 |
| 询价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电话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询价开始时间 | **** 08:30:00 | 询价结束时间 | **** 17:30:00 |
| 备注 | |||
| 项目概况 | 为提升供水服务质量、优化运维效率,九里岗水厂已正式启动对洋坪镇、旧县**** | ||
| 采购需求 | 1.人员配置与要求:(1)人员数量:不少于3名劳务服务人员;(2)人员资质与能力要求:基本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能适应农村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服务意识;技能要求:具备一定的水电维修、管道工基本技能者优先。能够熟练使用手机、电脑进行数据录入和通讯;经验要求:有相关水务、物业或机电维修工作经验者优先。 2.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1)日常运营与客户服务:企业水费抄表、协助水费催缴;(2)设施巡检与维护保养:供水管网、阀门、水表、二次供水设施(专属于水务公司部分)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维修、报装、水压调试及应急抢修需按甲方服务标准执行,并记录归档;(3)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安全作业、应急抢修、安全宣传;(4)投诉处理:受理用户关于非甲方供水水质、水压、支管网停水、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咨询、报修、投诉,全权负责处理本片区****点击登录查看交办的其他与供水服务相关的临时性、辅助性工作任务。 |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报价;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
| 报价评分标准 | 以询价清单投标总价最低价作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价供应商出现多家时,以报价文件上传时间在前者优先,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显示的上传时间即为报价文件上传时间。 | ||
| 服务要求 | (1)供应商在采购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安排人员完成相关要求;(2)供应商人员按采购方提供的相关要求,按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务实开展相关工作;(3)供应商需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业务知识、安全操作规程、服务范围及标准、应急处理等),并确保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
| 其他事项 | 1. 本项目为全费用包干模式。供应商每月向采购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经双方确认的《服务成果确认单》后,采购方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个月的劳务服务费(该费用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支付的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其该区域作业所需工作场地使用、作业人员招聘、管理、薪酬、加班费、奖金、社会保险、福利费、劳保用品、作业工具、维修耗材、办公用品及耗材、零配件、常规维修工具及设备维保费用、交通工具及相关保险燃油费、办公网点房租费、水电费及网络费、办公用品及耗材、通讯、安全防护等所有因开展本项目产生的一切成本、费用、税费及合理利润)。甲方每月支付服务费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经双方确认的《服务成果确认单》。甲方在收到发票及确认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2. 我方仅按中标价格支付外包服务费用,不再承担本项目任何额外支出。 3. 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安全事故、财产损失、邻里纠纷、合规风险等,全部由服务商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 ||
| 违约条款 | 1.人员配置违约:(1)未按合同约定数量(3人及以上)或资质派遣人员,每缺岗1人,按该岗位人员当月服务费的200% 标准支付违约金,缺岗超过3日的,按当月日历天数比例折算;(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派驻人员,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2000元】。 2.服务质量违约:(1)未能达到采购方约定的服务标准的,每项次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200元】;(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用户合理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起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100元】;非甲方供水水质、水压造成的投诉且影响恶劣的,供应商需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额外还需赔付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3)未按规定频次和范围完成巡检、维护任务,每次支付违约金 【例如:人民币200元】。 3.管理违约:未按规定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存在拖欠工资等行为,导致劳动纠纷并影响服务的,每次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5000元】,并需立即纠正。 4.若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巨额违约金及赔偿损失:(1)在任意一个月内,人员缺岗率达到50%及以上,或累计无故缺岗超过10个工作日的;(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因服务质量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3)服务水平持续低下,在采购人发出连续三次书面警告或整改通知后仍无有效改进的;(4)擅自将合同服务内容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5)提供虚假资质、伪造人员信息,或存在其他严重欺诈行为的;(6)因供应商管理不善,导致其工作人员集体罢工、围堵办公场所等,严重影响供水服务正常运行的。 |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规格 | 采购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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