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郴州片区、高新区县级劳务协作站(资兴)磋商邀请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6年06月16日
点击登录查看的自贸区郴州片区、高新区县级劳务协作站(资兴)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自贸区郴州****
7、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需求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项目预算(元)自贸区郴州片区、高新区县级劳务协作站(资兴)详见采购需求1项450000.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1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1.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2)¨强制分包:本项目不要求大型企业将采购份额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批准颁发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应提供的材料及说明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料。
(1)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原件;(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4)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说明:有效介绍信附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及说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按本邀请公告第五条规定提交的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2、时间为****至****(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大华天都1栋18楼1802.1803室。
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现场获取。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七、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开启时间):****14时30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磋商地点,开启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大华天都1栋18楼1802.1803室。
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磋商现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验证: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授权代表人参加的,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磋商现场持手持件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并签名以示出席。
否则,将被拒绝。
八、公告期限1、本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询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磋商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点击登录查看(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大华天都1栋18楼1802.1803室(3)联系人:曾玉兰、廖洪辉(4)电话:****、15307353977****附录1资格证明承诺函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邀请公告》(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此次按《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录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本公司(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单位)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请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录3确认通知确认通知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已于年月日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磋商邀请,确认□参加□不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年月日因供应商原因,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造成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采购人因此先行对外承担了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供应商全额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