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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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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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贵州前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采购公告及文件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第三章第二节评分标准综合实力部分第二条:本项目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国家科学技术部颁发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事实依据:1、经过我司调研,主流视频监控行业厂商获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只有海康威视,业内再无其他厂商获得该项荣誉资质,具有唯一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聚焦人工智能重点细分领域,各平台领域并不相同,如百度公司的为“自动驾驶平台”、腾讯公司的为“医疗影像平台”,该平台与本次招标项目与设备并无关系,也无法体现其在本项目中的技术能力。同时平台间领域不同,也无法衡量平台之间的技术和创新实力,该评分项目只是某公司进行商务控标设定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经过我司调研,“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办理对申报企业的规模、人员数量、业绩金额(营业收入)等有明确要求。该评分项变相地以企业的规模、人员数量、业绩金额(营业收入)作为评分因素,严重违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十七条的规定。中小微企业受限于上述要求,也无法申请该项证书,违背了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同时科技部设置该创新平台的本意是通过平台带动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发展,现本末倒置变成对中小微企业进行限制的门槛。 网址:https://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fgzc/zcjd/202106/t****_175388.html 以下入选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企业均不是中小微企业: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事项2:第三章第二节评分标准综合实力部分第一条:本项目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得5分;
事实依据:1.经过我司调研,视频监控厂商获得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的只有“海康威视”,是为海康威视量身打造的控标项,具有唯一性。同时,此荣誉资质目前已不再受理颁发,将已停办的资质奖项设置为评审因素,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网址:https:**** 2.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根据不同专业进行认定,涉及的专业类别众多,如浙江工业大学为“手性生物制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浙江大学为“先进结构设计与建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而本项目主要以采购视频监控设备为主,该评分项无法正确反映投标人或制造商与实施该项目相关,也无法体现其技术能力,各获证单位专业各不相同也无法横向比较其能力,该评分项只是某些单位为达成控标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所使用的非法手段。 3.经过我司调研,“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的办理对申报企业的规模、人员数量、业绩金额(营业收入)等有明确要求。该评分项变相地以企业的规模、人员数量、业绩金额(营业收入)作为评分因素,严重违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十七条的规定。同时,中小微企业受限于上述要求,也无法申请该项证书,违背了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 4、在同类采购项目中,诸多招标人已认识到该要求违反法律规定,并已予以纠正,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证明材料1:https:**** 证明材料2:https:**** 网址:https:****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二)后端设备的第1条国产化服务器,该项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求处理器为海光C86-3G3350及以上、主频≥3.0GHz、内存兼容≥3个品牌、固态兼容≥3个品牌、网卡兼容≥2个品牌。 事实依据:该国产服务器整体参数多达115条且技术参数中明确指出国产服务器的CPU型号为“海光C86-3G3350处理器”,经市****
事实依据:详见1.海光官网截图;2.类似违规案例。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658 号令)第二十条第(三)项、第(六)项: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财政部 87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不得设置指向特定产品的定制化指标,采购需求应按功能、性能编制,不得采用原厂独有硬件规格作为招标门槛。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一)前端设备的第10条,高空鹰眼要求提供180°无盲区球型鹰眼,参数要求:【全景】支持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离开区域事件侦测功能;支持人员密度检测功能,检测覆盖范围半径200米;支持车辆拥堵检测功能,检测覆盖范围半径150米3:【细节】支持区域入侵侦测、越界侦测、进入区域、离开区域事件侦测功能;报警:7路报警输入,2路报警输出18:音频:1路音频输入,1路音频输出等参数。本公司经市****
事实依据:该参数属于企业独有产品参数,非国家/安防行业强制通用标准,通过定制化硬件+精准标定数值锁定单一品牌,变相指定海康产品,限制充分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设定指向特定品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技术参数,不得以原厂独有硬件 / 标定数值作为硬性招标要求;《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请求:上述质疑项违反招标投标公平、公正的本质,我司建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删除或修改质疑函中提到的相关要求并重新复核招标参数,满足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一、总体说明 本项目为法院安防监控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需求、评分标准均围绕法院安防值守、全域监测、智能预警、国产化适配、系统稳定可靠等实际履职需求编制,编制过程已参考行业通用标准。针对贵公司提出的四项质疑事项,我单位逐项核实,区分违规整改项、保留合理项、优化调整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等规定执行,保障所有潜在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 二、分项答复 (一)质疑事项 1:评分标准设置 “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加分项(4分),涉嫌排他、变相设置规模条件 答复: 1.资质属性与项目关联性说明 本项目采购智能安防设备,设备核心功能依托人工智能算法实现入侵侦测、人员密度统计、车辆拥堵分析等智能应用。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是国家部委对企业人工智能技术研发、落地应用能力的官方认定,并非无关资质,可客观反映产品制造商在AI视觉、智能分析领域的技术积累,与本项目智能安防的核心需求直接相关。 2.关于唯一性、排他性说明 经再次市****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
六、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