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局集团公司】武汉局宜昌综合维修段智能锁项目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宜昌2026年06月16日
(项目编号:****)
一、澄清内容
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对本项目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疑问如下:
原文:
招标公告附表-资格条件:(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同类产品近三年内供货业绩证明,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问题1:
我单位为代理商,在提供智能锁制造商代理证书或者授权销售证明及二年售后服务承诺函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提供制造商的供货业绩作为佐证材料。
问题2:
我单位因该项问题于****向点击登录查看发送了“放弃投标声明函”,如若可以提供制造商的供货业绩作为佐证材料,我公司是否可以申请撤回声明函继续参与该项目投标活动。
答复如下:
答复1:以招标文件为准。
答复2: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感谢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详细地址:武汉市****
联 系 人:万 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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