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清单的公示说明答疑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湘潭2026年06月16日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现将我局本次拟处置的资产清单予以公示,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处置依据
本次资产处置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湖南省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执行,已履行内部审批及报批程序。
二、处置资产范围
本次拟处置资产主要为已达到使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或技术淘汰的固定资产,具体包括:台式计算机等,详细情况见附件《资产处置清单》。
三、处置方式
本次资产处置拟采取拍卖方式,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起至****止。
五、意见反馈
如对本次资产处置清单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湖南省韶山市****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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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清单的公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