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建基础公司追觅智能家电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桩基及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运输服务采购方案
全部类型浙江丽水2026年06月16日
招标类型: 项目类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 ****
需求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投资企业->浙江浙建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浙建基础公司项目部
招标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名称: 追觅智能家电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桩基及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
发布日期: **** 09:16:24
联系人: 余武泽
联系邮箱:
截止时间: ****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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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R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追觅智能家电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桩基及土石方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浙江浙建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运输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追觅智能家电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桩基及土石方工程专业分包工程,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含后续设计变更及委托人通知指令的其他内容)的桩基及土石方工程。
2.1.2 建设地点丽水南城南十路与规划一路交叉口东南侧(追觅智能家电厂房建设项目)
2.1.3 建设工期60天,实际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内容:本项目所有需外运处置的土石方,包括但不限于常规土方、石方、淤泥、淤泥质土等;以及由此产生的运输、消纳、环保合规手续办理、现场扬尘控制、夜间施工协调等全部相关工作内容,确保符合丽水市莲都区等关于建筑垃圾处置、渣土运输管理的最新政策要求。
2.2.2 质量要求(1)按国家、地方、行业标准且满足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要求,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国家、行业标准进行调整,则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
2.2.3 技术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实施能力。需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4 投标人需在浙建集团数字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nzgc.com/)浙江浙建基础设施工程有限公司合格分供商库内。
3.5 任何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有损失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条款,招标人有权作废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登录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以浙建采平台(https:****,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建集团数字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nzg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浙建集团数字招采协同平台。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以浙建采平台(https:****
6.2 开标地点:浙建集团数字招采协同平台(https:****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浙建集团数字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nzgc.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丽水南城南十路与规划一路交叉口东南侧(追觅智能家电厂房建设项目)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