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某单位院内春季绿化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宁夏中卫2026年06月1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项目名称:宁夏中卫某单位院内春季绿化工程项目3.招标编号:****采购方式:询价5.预算金额(元):93394.216.最高限价(如有):93394.21元7.采购需求:中卫市****
详细的建设内容,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养护期:1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开标现场查询)。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4.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2投标人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进入“供应商系统”按照流程完成线上注册。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
(6)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至****,每天08:00至12:00,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中卫市********@qq.com)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询价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二楼开标室(中卫市****
六、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媒介:《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上述时间内,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进行报名后获取《报名登记表》,报名成功后发送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
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
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某单位地址:宁夏中卫市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负责人:蔡天娜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南大道288号联系方式:****.纪检监督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转63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