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校园生活小卖部物资(康师傅饮料)供应商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成都2026年06月15日
点击登录查看温江校区校园生活小卖部物资(康师傅饮料)供应商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温江校区校园生活小卖部物资(康师傅饮料)供应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33万元/年,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点击登录查看温江校区校园生活小卖部物资(康师傅饮料)供应商采购,本项目共1个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温江校区校园生活小卖部物资(康师傅饮料)供应商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温江校区校园生活小卖部物资(康师傅饮料)供应商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
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09时00分到**** 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一)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响应文件资格不能转让)。(二)供应商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任选一种)。1、现场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于****至****上午9:00-
下午17:00(北京时间)在成都市****
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供应商联系方式(包括授权代表或经办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事项,因以上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交款方式:由供应商对公账户缴纳;收款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
**** 7752
509。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所登记的电子邮箱发送《
磋商文件》以及获取磋商文件登记的专用收款凭证,视为磋商文件获取成功。
网络获取磋商文件咨询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028-
****、****转800、80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4时4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4时4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成都市****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成都市****
联系人: 何先生 、黄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川汇区宏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盖章)|
| |****2|
注:本章中带“★”项内容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点击登录查看温江校区校园生活小卖部物资(康师傅饮料)供应商采购,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
|序号|品种|成交人数量|
|—-|—-|—-|
|1|康师傅牌饮料|1家|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
| 1 | 校园生活小卖部物资(康师傅饮料) | 批发业 |
注:1、上表中“所属行业”系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
2、供应商应按照上表所列标的名称、所属行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1、产品标准符合: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同时涵盖能量饮料、植物饮料、蛋白饮料等对应细分品类的国家标准。同时满足GB2762 - 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以上国家标准若有最新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2、供货基准价核定规则
(1)现有产品基准价:以《2026年采购康师傅牌饮料基准价清单》为准。
供货价格=基准价×成交折扣率。(供货价格包含货物设计、材料、加工、包装、分装、运输、装卸、检测、验收及保质服务、售后服务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1)当对应产品的市场价格涨幅超过20%时,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调价申请及市场价格佐证材料,启动价格调整程序;调整后的新基准价以双方重新开展市场调查的结果为准,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执行。
(2)未经采购人书面确认,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调整供货价格,擅自调价或无故停止供货的,视为严重违约。
1)配送主体要求:成交供应商须自行完成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业务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须建立完整的出入库台账,配送物资经采购人指定人员点验、计量、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2)人员与车辆管理:配送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配送前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备查;所有配送人员及车辆须严格遵守学校交通安全及校园管理规定,校园内行驶限速20公里/小时,违反规定造成的事故及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仓储运输要求:配送车辆须符合对应品类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留存完整消毒记录。
4)配送时效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订单要求,在约定时间内将物资配送至指定地点并堆放整齐;须提供临时紧急送货服务,紧急订单须在4小时内完成配送;不得搭售本次采购范围以外的任何物资。
1)现场验收流程:物资到货后,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现场验收,对产品质量无异议、数量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并各自留存验收单据,验收单作为双方结算的核心依据。
2)当场退回情形:验收时发现物资不符合质量、规格、保质期、品牌等要求的,一律当场退回,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在4小时内完成更换配送;更换后仍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按违约追责
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涉及)、检测或检验检疫报告(如涉及)、税务登记证(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本项目的管理层人员名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学校审验,并留存复印件存档备查;若成交供应商为经销商的,还须提供成交相关产品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测或检验检疫报告(如涉及)。
(2)成交供应商及其所供应的物资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如涉及)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要求;成交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履行合同期间,成交供应商在进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4)成交供应商对其提供物资的质量问题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因质量致使第三人受到损害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第三人的全部赔偿责任。因第三人向成交供应商索赔的所有费用,也应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质检/市场监管部门抽检时,若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而产生的罚款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5)成交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采取市场调查、同类比较、现场考察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及时评估成交供应商价格是否合理、服务是否及时和质量是否稳定。
(6)在供货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建立的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和定期回访制度,若发现成交供应商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其它违规行为,由采购人提出警告或者开具书面处理通知,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其供货合同。凡不守信用、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成交供应商经查证属实,参照双方签订合同条款及点击登录查看后勤基建处饮食服务中心《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货商进行考核。
(7)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及退出机制。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成交供应商,对物资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成交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不能满足采购方物流信息系统的配送标准、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被采购人发现情况属实的、不按要求配送,影响采购方的正常运行、导致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问题以及严重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采购人视具体情况有权采取取消配送资格(暂停供货)甚至解除合同的方式对供应商进行处理,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因产品质量问题
引起安全事故、影响采购方运行或引发严重负面舆论的违约行为,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明显的不良诚信记录;
2)缺货补货不及时、不到位(三天以内未按采购人计划供货)严重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
3)经多次沟通协商仍不能解决存在的问题;
4)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投标时的承诺、公司状况与实际运行严重不符合时;
5)采购人不按时结算故意拖欠成交供应商货款的行为等(寒暑假或非采购人原因除外)。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配送相关要求
(1)成交供应商负责及时配送,建立出入库台账,保证每次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派人员点验计量签字后作为结算依据。采购人在收到物资后,如发现损耗偏高、质量不达标以及其他有关非正常情况,应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解决问题,及时弥补或更换。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
(3)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响应时拟派的管理层人员一致,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得到采购人确认,并将更换人员的信息资料在采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单位人员。若擅自更换或实际参与的管理层人员非成交供应商本单位人员,视为虚假响应,取消成交资格。
(4)食品类包件成交供应商所派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明,在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前的原件查验环节向采购人提供健康证明相关材料。
(5)在校园内,成交供应商及其配送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后勤保障部的交通安全规定及有关管理规定,限速行驶(20公里/小时),如有违反,发生交通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6)成交供应商配套设置“学校食品/物资配送专用车辆”。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食品类包件成交供应商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
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成交供应商将被取消成交资
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7)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搭售本次采购项目以外的其他物资
(8)成交供应商因质量问题所引起退货或调换,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费
用,因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9)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成交供应商未按时按量将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的
地点,采购人为了保证生产所需在市场采购的同等级物资差价由成交供应商承
担,在当月结算金额中扣除。
(10)所有货物必须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的相应位置(温
江校区一食堂、二食堂、十二桥校区食堂指定位置)。
(11)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予以解
决。
(12)食品类包件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规格、品牌
、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报告、检验检疫证明等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
货物相关检验检疫等证明;百货文体用品类每次供货须提供产品名称、规格、
品牌、数量、生产信息、对应批次带有CMA标志的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13)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
表(食品类)、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相
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并且与采购方智慧物流信息系统内信息完全匹配
(14)若采购人在抽查验收入库后,发现在保质期内的物资存在不合格情
况,将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8、物资验收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要求进
行验收。
(2)食品类包件质量安全要求:
1)成交供应商供应所有食品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若出现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农残、药残、
重金属、激素等超过国家标准,采购人有权视情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成交供
应商按违约处理,同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3)因成交供应商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食品安
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和规定进行处理,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
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
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本采购文件所称食品货物质量,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包装、规格、型号
、产地、卫生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5)本项目中所采购食品类产品,每批次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和
食品安全要求针对以上各产品属性提供相应的食品出厂合格证,动物检疫证等
证件。(如涉及)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质量检验检疫应合格(如涉及),并在交货时向
采购人提供国家有关部门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对应品类国家
质量及卫生要求,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
(4)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食品类),质量检验、监督
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能出具相关权威部门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5)所有货物有感官性状,无破损、无变形、无过期、无变质。
(6)每批货物交货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7)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抽取成交供应商所配送的物资送至国家相关检
验机构进行检验一至两次,送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若送检质量不合格,
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8)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
被相关监管部门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将依据合同
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9)物资验收由采购人业务管理方、供应方,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
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10)物资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重新
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处以一定金
额的罚款。
(11)任何因物资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人身财产损害责任,在
确认导致问题的物资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
采购人进行赔付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2)采购人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成交供应商应完
全尊重采购人的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
禁添加剂。
(13)供应的食材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
(14)成交供应商应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工作,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所
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学校,确保所供物资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5)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物资是符合对应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9、其他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须按采购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供应商在5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相关资料以便签订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积极响应以下条款,若有违反接受采购
人相关管理办法的处理:
(1)供应商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因存在质量问题或因质量原因发
生的安全事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学
生及家长,做好安抚工作,若确定为供应商产品造成的安全事件,供应商将负
责全程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及全部善后处理。
(2)供应商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质量或配送运输引发的
安全事故,供应商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3)供应商须在服务期间及时配送对应产品到指定地点,配送数量精确,
若违反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4)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履约期间购买安全责任险不断保、不降低保险购买
额度。
3.采购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核对成交供应商提供完成项目所配备的人
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相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
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
扣除供货款项。
4.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
事项及其进度。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成交供应商与采
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
7.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次充好,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服务承诺及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方式及地点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价为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采购内容及相应服务内容的价格(折扣)体现,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劳务、生产、运输、物资损耗、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二次搬运、风险、保险、管理费、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本项目涉及的一切费用。
(1)本项目根据供应商实际配送供应的物资和成交价格进行据实结算,采购人在每月25 - 26日前完成费用核对,次月15日前转账到安全账户,付款给供货商(遇周末、节假日顺延,寒暑假除外)。
(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税务发票及凭证资料。正式发票所盖公章必须是供应商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支票转账时收款单位必须是成交供应商。
(3)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付款问题,相关责任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物资未达到合同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直到协商解决争议为止。
★(1)若成交供应商因自身缘故主动申请退出本项目的履行与实施,鉴于此种行为已构成对双方约定及采购程序所确定之契约关系的严重违反,采购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采购文件与成交后所签订合同之明确规定,全额扣除成交供应商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以弥补因成交供应商违约退出而给采购人带来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筹备成本增加、预期利益受损、重新采购所产生的各类经济损失及时间成本耗费等多方面的不利影响与潜在损失。
(2)如成交供应商配送的产品送检质量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退回当批次产品,并按照双方签订的物资供应合同进行处理。
(3)如成交供应商供应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而产生的罚款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
(4)如成交供应商未按时按量将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采购人为了保证生产所需在市场采购的同等级产品差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将按照双方签订的物资供应合同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理。
(5)若成交供应商供应的产品缺斤少两,成交供应商应补足不足部分,采购人将按照双方签订的物资供应合同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理。
(6)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第三人(就餐者、食堂、师生)投诉,一经查实,对未造成事故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7)因产品质量问题致使采购人或第三人受到损害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的损失、第三人向采购人索赔的所有费用。
(8)在发生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事故后,若成交供应商配送的产品为发生事故相关原材料/物资,在事故责任还未明确前,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事故调查,并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后续处理,待责任明确后视责任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9)如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予以扣除,扣除部分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
5、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质量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因本合同发生的其他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编制服务方案,方案包含:服务团队管理、物资采购溯源管理、物资仓储(出入库)管理、物资调配运输管理、产品质量管理(含退换货)、内部管理考核方案、验收保障方案。
(2)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措施方案,方案包含:应急组织架构、应急资源保障、风险识别与分级、应急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流程。
供应商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授权代表或经办人有效身份证、获取采购文件的缴费凭证(前述所有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于****17:00前发送至邮箱(****@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内容至少应清晰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供应商联系方式(包括授权代表或经办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事项,因以上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交款方式:由供应商对公账户缴纳;
收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龙支行营业室;
联行号:****
账 号:4**** 7752 509。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登记的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以及获取采购文件登记的专用收款凭证,视为采购文件获取成功。
网络获取采购文件咨询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028 - ****、****转800、801。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全称:XXXXXX
授权代表或经办人姓名: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联系邮箱:XXXXXX
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资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2、授权代表或经办人有效身份证;3、获取采购文件的缴费凭证。)所有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制作为一个PDF彩色扫描件上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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