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央财政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维护维修巡护道路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延边2026年06月14日
2026年中央财政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维护维修巡护道路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中央财政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维护维修巡护道路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64.6088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珲春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中央财政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维护维修巡护道路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中央财政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维护维修巡护道路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3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3时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3时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2026年中央财政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维护维修巡护道路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本招标项目2026年中央财政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维护维修巡护道路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2026年中央财政国家公园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维护维修巡护道路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珲春市敬信、杨泡、三道沟等林场辖区内;
2.3建设规模:珲春市****
2.4合同估算价:****元人民币;
2.5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开工,****竣工,共134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5年度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
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163.com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文件款打款信息(包括打款人名称、打款凭证)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投标人发送资料后须致电****确认是否收到,我公司在收到资料后与潜在投标人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文件款收款信息:
收款人全称:点击登录查看吉林省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801
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其他或个人账户转出无效。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3时30分,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珲春市****
联系人:刘升亮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邮编:130022
联系人:韩冬
电话:****转8018、****
传真:****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珲春市****
联系人:刘升亮
电 话:****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长春市****
联 系 人: 韩冬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