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能吐鲁番市高昌区5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新疆吐鲁番2026年06月13日
海泰新能吐鲁番市高昌区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海泰新能吐鲁番市高昌区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0000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投资金额约 200000 万元,本项目拟采用“支持共享储能和新型储能建设路径”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规划建设 50 万 kW 风电,同时按要求配置 5 万 kW/10 万 kWh 储能装 置(10%/2h),其中储能装置采用租赁模式。项目配套建设 1 座 220kV 升压汇集站,升压汇 集站以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七泉湖东 220kV 汇集站,线路长度约 50k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泰新能吐鲁番市高昌区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泰新能吐鲁番市高昌区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 见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18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现 代服务基地 1 号研发楼 B 座 12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现 代服务基地 1 号研发楼 B 座 12 楼)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泰新能吐鲁番市高昌区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吐鲁 番市****筹资金 20%及银行贷款 80%(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吐鲁番正茂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泰新能吐鲁番市高昌区 50 万千瓦风电项目(EPC)
项目编号:****;
建设规模:投资金额约 200000 万元,本项目拟采用“支持共享储能和新型储能建设路径”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规划建设 50 万 kW 风电,同时按要求配置 5 万 kW/10 万 kWh 储能装 置(10%/2h),其中储能装置采用租赁模式。项目配套建设 1 座 220kV 升压汇集站,升压汇 集站以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七泉湖东 220kV 汇集站,线路长度约 50km;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
合同估算价:190000 万元;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整体质保 2 年;
缺陷责任期:12 个月;
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合格。
2.2 招标范围:(1)勘察设计部分:本项目设计安装 46 台单机容量为 11.0MW 型风力发电 机组,总装机容量 50 万千瓦。完成本项目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设计审查 及报告,项目并网申请及验收工作,参与设计技术交底,组织施工技术交底,人员培训,参 与图纸会审、竣工验收、配合质量监督检查、电网公司联调等相关技术服务、及其他与本项 目相关的行业内合理的设计咨询服务工作。
(2)施工部分:完成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 移交,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具体包括风场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建筑工程施工以及升压站,风场道路施工、占用土地补偿、临时土地租赁及复垦、集电线路
设备采购、安装及建筑工程施工、并网测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主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及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电力行业甲级 资质,或者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原国 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旧证)承装 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或者国家能源局且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新 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度的财务 审计报告;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具有 1 项发电量不低于 350MW 的风电工程施工业绩,或者发电量不低于 350MW 的风电工程设 计业绩,或者发电量不低于 350MW 的风电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满足上述施工,或者设计,或 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5 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一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包含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同时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设 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建 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包含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 证)),同时未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者工程总承包项 目经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4)以上人员须是各相应企业 的正式员工,提供本公告发布前近 6 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6 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 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 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 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3 家(设计、施工、勘察各 1 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文件时间:2026 年 6 月 14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18 日止,每天上午 8:30 时~11:30 时,下午 14:00 时~16:30 时。
4.2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
4.3 获取文件方式:网络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华胜招标”小程序进行登录注册,完成注册登记后,请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华胜招标”小程序在所投项目(包 或标段)下按照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填写(上传)资料以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华 胜电子交易平台(https:**** 胜招标”小程序操作指南)
4.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伍佰元(¥500),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 7 日 9 时 30 分,地点 为 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现代服务基地 1 号研发楼 B 座 12 楼)。
5.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电子交易平台(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