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平潭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进出仓设备采购项目
全部类型福建福州2026年06月12日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进出仓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进出仓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5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5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及工程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1 | 磋商响应声明 | 详见磋商响应声明函 |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即可,无论其是否注明“复印无效”等相关内容)。 |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 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制证明材料(若有) | 在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至 ****,每天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
方式:①现场获取: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②线上获取:按公告相关获取磋商文件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代理机构相应账户,同时将公告《附2: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电汇或转账底单截图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传真/电子邮件后致电代理机构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接收响应文件;③纸质磋商文件或电子版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1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
五、开启
时间:****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信箱:****@qq.com
附1:银行账户信息
| 获取采购文件费用、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 | 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入账户 |
|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潭分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注: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附言: 2.1.磋商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2.2.获取采购文件费用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采购文件费用”。 2.3.成交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成交服务费”。 | |
附2: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 | |
| 联系人: | E-mail: |
| 手机: | 电话: |
| 地址: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平潭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法:****
2.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福州市****
邮 编: 350015
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