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七标段招标公告(原标题:望奎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七标段)
全部类型黑龙江绥化2026年06月12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化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望奎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奎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七标段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
2.3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检测报告之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28万亩,全部为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工程。(1)田块整治工程:水田格田改造2346.92亩,PVC田埂11.979km,侵蚀沟护砌34.465km,沟头防护66座,谷坊2座,暗管排水1.034km。(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机电井101眼,配套井房、井泵等设施设备,渠道衬砌16.878km,排水沟护砌57.804km, 新建圆涵367座,简易圆涵146座,方涵86座,过水路面147座,农桥2座。(3)田间道路工程:修田间道路334.399km,其中,机耕路(混凝土路面)41.480km, 生产路(砂石路面)292.919km。(4)农田输配电工程:高压输电线路76.132km, 低压输电线路2.019km,变压器及配套94台套,T接点及配套设备90台套。
2.5质量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技术标准执行,认真、全面履行检测服务承诺,提供合格成果,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三标段至九标段项目阶段所有检测工作内容,并出具相关报告。
2.7招标控制价:831895.00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十一个标段,本项目为第十七标段。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同一投标单位只能投一个标段,如开标发现同一投标单位投多个标段,则此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
3.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02月-2026年04月)社保记录(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的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建办市****
3.3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的为准)中有判决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点击首页“交易平台 ”的“会员端 ”,使用CA 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18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 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首页“服务指南 ”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 开标时间:****09时00分。
6.3 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望奎县****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电 话:****
项目负责人:潘亚丹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望奎县****
地 址:望奎县****
电 话:****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