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外销综合利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拟对贵州六盘水市多能互补能源基地大湾2x660MW低热值(CFB)煤电项目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外销综合利用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采用自筹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二、招标概况
1.项目简介:贵州六盘水市多能互补能源基地大湾2x660MW低热值(CFB)煤电项目,是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在贵州省投资建设的首个一体化多能互补项目的火电部分,是贵州省“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重点项目之一。配套建设超过70万千瓦光伏电站和风电场,推进“风光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有效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
3.项目建设规模:贵州六盘水市****
4.副产品规模:按照机组5000利用小时计算,两台机组粉煤灰量约121.05万吨/年、炉渣量约80.70万吨/年、石膏量约6.49万吨/年。
5.招标范围
5.1工作内容:招标人提供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简称“灰渣膏”)。投标人负责灰渣膏从指定供货地点的装车(含调湿)、运输、外销综合利用(综合利用:指将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作为原料/辅料,由具备合规资质的终端企业进行资源化加工与产品化利用,不含任何填埋、堆存、无害化处置等行为),同时负责厂区****
5.2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5个标包,标包1、标包2、标包3、标包4、标包5。
标包1:粉煤灰5万吨(贵州省内市场)。
标包2:炉渣10万吨(贵州省内市场)。
标包3:脱硫石膏6万吨(贵州省内市场)。
标包4:粉煤灰5万吨(贵州省外市场)。
标包5:炉渣5万吨(贵州省外市场)。
上述量为暂估,最终数量以招标人实际提供量为准。
5.3服务要求
5.3.1 投标人须提供环保合规证明,同时提供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转移联单、跨省转移备案表(如涉及跨省转移)以及省级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若涉及委托终端利用企业处置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投标人还需提供与终端利用企业签订的供应合同/协议。转移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规定,转移过程防止二次污染。
5.3.2投标人须明确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的具体利用途径,并提供利用去向的证明文件。同时,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环办固体函〔2026〕18号)及招标人要求完成固废管理台账的填报工作。
5.3.3投标人须提供完善的运输方案,以及符合环保要求的临时中转或储存方案,确保运输、处置过程环保、安全、高效。
6.重要说明
6.1供货地点:招标人厂区内灰库、渣仓及石膏库。
6.2标的物提供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接收、储存、转运能力,确保及时清运,避免灰库、渣仓及石膏库积压影响电厂生产。
6.3投标人可提交其中1个标包的投标文件,也可对每个标包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即投一个标包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但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7.服务期限:暂定1年(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三、投标人资格及资质条件要求
1.基本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货物运输)。
(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况。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级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后已解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不得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违法失信”有关记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10)具有符合交通、运管部门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运输车辆应经过合格的安全检测,并获得相关的证书和许可。驾驶员需持相应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2.环保要求:提供无重大环保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3.财务与信誉:投标人财务状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按成立年限满足以下要求:成立满 3 年及以上的,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状况不得出现连续亏损(连续亏损指近三年财务年度均亏损),并提供该三年经合法出具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满 2 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财务状况不得出现连续亏损(连续亏损指成立至今所有财务年度均亏损),并提供该期间现有的经合法出具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满 1 年或不足1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财务状况不得亏损,并提供该期间现有的经合法出具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资格证明文件:具备稳定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或可靠的外销综合利用渠道。需提供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利用(处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原材料配料单、生产工艺流程图、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具备与固废种类、数量相匹配的综合利用的能力。若转委托终端利用企业综合利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与该终端利用企业(如水泥厂、砖厂等)签订的供应合同/协议。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需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已年检合格。若发现投标单位存在隐瞒重大环保违法记录的情况,招标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资格评审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将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登记时间:****14时00分至****15时00分。
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登记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签收并登记(招标公告栏下方“查看更多信息”→该项目公告),登记时请按照登记表填写正确的单位信息,注意留存准确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关于该项目的所有短信通知均将发送至该手机。老用户登录平台后进行签收并登记,仅签收未登记的视为登记未成功。签收并登记后下一步操作将显示为“等待资审评定”,此时即可按下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2.购买文件:****14时00分至****15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费必须由投标人企业账户进行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并在备注中注明“粉煤灰、炉渣及脱硫石膏外销综合利用服务项目标书费”。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
点击登录查看 收款单位账号:********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3.文件获取:递交标书费后在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于“招标公告-已登记参与的”找到本项目,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会生成招标文件下载链接)。
4.发票开具方式:报名截止后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于“用户中心-我参与的项目-运行中”找到本项目,点击项目名称左侧的“开票信息”填写发票信息及邮寄信息。
请务必确认内容填写无误,由于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及时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缴纳标书费后,请在开标后30日内自行在采购平台维护开票信息。若超过30日未维护,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0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采购平台经CA证书加密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0时00分
开标地点:线上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线下开标地点:以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八、其他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2.新用户使用注意事项
请潜在投标人登记成功后务必记住用户名,使用该用户名登录,初始密码为****,登录后请尽快修改密码。登记成功后,请等待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进行供应商准入工作。
3.CA电子签章办理
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办理CA电子签章,CA在线办理电话****拨1再拨1,资料审核通过后需要3-5个工作日寄出U盾,请合理安排时间。
4.公告内所述日期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以书面方式通知。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监督小组。
十、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贵州省六盘水市****
联 系 人:罗 剑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天津市****
联 系 人:王梓菱
电 话:****
电子邮件:****@ceec.net.cn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