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城南停车场项目、鄂州草原营地项目、葛山南坡生态森林公园项目、鄂州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项目、鄂州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品质提升工程)暂估价(雕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鄂州2026年06月10日
鄂州城南停车场项目、鄂州草原营地项目、葛山南坡生态森林公园项目、鄂州市
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项目、鄂州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品质提升工程)暂估价(雕
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鄂州城南停车场项目、鄂州草原营地项目、葛山南坡生态森林公园项目、鄂州市野生
动物救助中心项目、鄂州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品质提升工程)暂估价(雕塑)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8.252096 万元,招标人为鄂州市
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雕塑二次深化设计、制作、安装(含雕塑基础)、验收、
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等,为与本工程项目建
设相关的其它参建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服务。数量及要求详见第三章发包人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鄂州城南停车场项目、鄂州草原营地项目、葛山南坡生态森林公园项目、鄂州市
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项目、鄂州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品质提升工程)暂估价(雕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鄂州城南停车场项目、鄂州草原营地项目、葛山南坡生态森林公园项目、鄂州市
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项目、鄂州市园博文化旅游项目(品质提升工程)暂估价(雕塑)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预算金额: 298.252096 万元。
(5)最高限价(有):298.252096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6)项目建设地点:鄂州市园博园内。
(7)工程概况:对园区内的雕塑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制作、安装(含雕塑基础)。
(8)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雕塑二次深化设计、制作、安装(含雕塑基础)、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等,为与本工程项目建设相关的其它参建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服务。数量及要求详见第三章发包人要求。
(9)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 20 天。详见采第三章发包人要求。
(10)质量要求:合格。
(1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12)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的网页截图)。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经
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州市****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人民币500元,购买时提供以下资料。
(1)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2)独立供应商和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领取:(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电子邮箱。)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报价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鄂州市****。
送达截止时间:****09时30分(北京时间)
接收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前0.5小时内接受文件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开标地点:鄂州市****。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参加要求:届时请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文件出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汪镔
电话: ****
(2) 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鄂州市****
联系人: 刘鑫
电话: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鄂州市****
联系人: 汪镔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点击登录查看(鄂州市****
联系人: 刘鑫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